自理能力
ZI LI NENG LI
春苗幼儿园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是一个人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包括自己穿脱衣服、鞋袜、收拾整理衣服等。学龄前是自理能力形成的关键时期,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帮助幼儿养成基本的自理能力。
3-4岁是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幼儿的身体和手的基本动作也开始逐渐协调,有了自理的愿望,但是有时大人却忽视了孩子的这种愿望,过多的关爱与包办会不经意的阻碍孩子自理的积极性。为了更好的锻炼幼儿,全面发展,我们组织小班年级的小朋友开展了贴近幼儿生活的自理能力比赛,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成为生活的小主人。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锻炼孩子们的生活技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也体验到了自我服务的乐趣,激发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欲望。相信孩子们在以后的生活中本领越来越多,能力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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