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 ZHU ZHENG CE
资助政策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于开学两周内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
01
一、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费补助(佛山市政策)
资助对象:
佛山市户籍城乡低保生、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孤儿
资助标准:
1500元/生/学期
【符合此项资助条件的家庭请于9月15号前到班主任处申请办理】
02
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
资助对象:
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4450元/生/学期
【符合此项资助条件的家庭请于9月15号前到班主任处申请办理】
03
三、广东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广东省政策)
资助幼儿园:
①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
③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当的幼儿园
资助幼儿(3-6岁在园幼儿,不分户籍):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③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④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
⑤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⑥残疾儿童
⑦部分地区户籍儿童,如国家核定的680个贫困县,革命老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
资助标准:
500元/生/学期
【符合此项资助条件的家庭请于9月15日前到班主任处申请办理】
04
四、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补贴政策
资助对象:
佛山市户籍儿童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300元/生/年
【符合此项资助条件的家庭请于每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前到班主任处申请办理】
附:证件材料指引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幼儿在享受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后,可同时享受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费补助;已享受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幼儿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享受的资助政策,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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