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讯(记者 丁宁 实习生 于小川 董乐)随着学前教育力量逐渐壮大,现在幼儿教师的师资水平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8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幼儿教师的队伍中将会增加更多的“正规军”,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学生也将有更多参与教育实践的机会。而幼教的待遇也有望向小学教师看齐。
师范学前教育将扩大招生
幼儿园的师资队伍也将得到提高。省教育厅表示,各师范院校也要根据0至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扩大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同时,师范院校中学前教育专业要多参加幼儿园的教育实践和教科研活动。对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建设,建立省、市、县(市)区、园(校)四级培训网络。对于农村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各地可以在小学分流的年轻教师中考核聘用一批具备基本素质的教师作为幼儿园教师。
幼教与小学老师同等待遇
幼儿教师的待遇也随之提高。今后,幼儿教师的培训将纳入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并享受与小学教师同等地位和待遇,如进修培训、评选先进、工资、医疗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另外,辽宁省还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及其相应的保障制度。这些经费用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康发展和师资培训、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教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任何部门不得沉淀、截留和挪用。
幼儿课余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省教育厅每年都将新建或改扩建50所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并由当地政府聘任园长。
今后,现有的幼儿园将要设立教育辅导站、幼儿游戏小组、幼儿玩具图书中心、家庭教育辅导站等,定期对散居儿童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每月至少2次,即便是偏远贫困地区也要尽可能设立全日制、半日制幼儿园,使大部分幼儿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另外,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建立专职幼儿教师巡回辅导机制,鼓励志愿者、家长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