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教育、卫生、公安、城建、民政、物价、财政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 幼儿园 管理的通知》,抬高了民办 幼儿园 的“门槛”。这是记者1月1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的。
――清理整顿已经审批注册的民办 幼儿园 的举办资格,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和办园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对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未经许可的 幼儿园 ,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查禁停办,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符合办园条件,但未经审批注册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责令其先停办,后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 幼儿园 ,纳入各级学前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做到四个“不予审批”:园舍设施设备安全不符合《日照市 幼儿园 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注册; 幼儿园 卫生保、食品卫生安全不符合卫生部门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注册; 幼儿园 周边环境、园所保卫、消防安全不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注册;行政管理不到位, 园长 未参加专门培训,幼师资格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审批注册。
未经审批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 幼儿园 。凡由于审批把关不严,对不合格的 幼儿园 进行注册及发放办学许可证,造成重大幼儿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审批责任。
――定期开展对民办 幼儿园 校车的专项排查行动,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严禁校车超载。
使用校车的民办 幼儿园 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幼儿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校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
――定期对民办 幼儿园 进行检查,及时清理非法办园。定期对民办 幼儿园 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对所有民办 幼儿园 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环境、场地、各类玩具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加强对 幼儿园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用电线路、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记者 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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