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一年 单位拒还押金
律师:收取押金本就违法,拒绝归还更是不该
福州 新闻 网讯 “我在泉塘星雨 幼儿园 工作了7个多月,由于园里老师很少,工作太繁重,我9日提出辞职, 园长 同意了。但她说我在那工作未满一年,拒绝归还300元押金。可是 幼儿园 从来没有和我签订过劳动合同,怎么就能不还我押金呢!”
曾女士说,她是今年3月1日开始在泉塘星雨 幼儿园 上班的。4月2日, 幼儿园 向她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同时, 园长 许某告诉她要交300元押金,工作满一年后归还。“当时我提出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要交押金,但 园长 不同意,她只肯给我写一张收条,于是我把300元押金交了。”
到了今年9月份,这所 幼儿园 的老师减少,曾女士也从三周轮到一次值班,变成了两周轮到一次。“因为频繁值班,我照顾家里人的时间也少了许多。我好几次向许 园长 提出能否再请一个老师,来减轻工作量,但她总是不置可否。”
10月9日,曾女士向许 园长 提出辞职,“当时她就让我第二天不要去上班,而且第二天她马上就找了两个新老师到园里上班。我去找她要300元押金,她说我工作不满一年,不可能把押金还给我。”曾女士对记者说道。
15日下午,在曾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鼓楼区泉塘社区的泉塘星雨 幼儿园 了解相关情况。许 园长 说:“我当初和她约定,工作不满一年就辞职的话,将不归还押金,其他的我不管。”许 园长 还说,“今年9月开学后,曾女士班上的小孩从30多个减少到18个,所以她的工作量根本没有增加,她辞职是没什么正当理由的,所以押金更不可能还她。”随后,曾女士向许 园长 提出只要退还部分押金就行的请求,仍然没有得到许 园长 的同意。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押金,工作不满一年辞职就要没收押金的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而且 幼儿园 没有同曾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幼儿园 应该将300元归还曾女士。”王律师建议曾女士尽快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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