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5月1日起,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广西南宁市民办学校将享有政府经费补贴,民办学校教师将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
刚刚出台的《南宁市民办学校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管理暂行办法》将着重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支持,给予民办学校足额的教职工编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政府将按照民办学校接受地段生(学校周边或居民小区内本市城区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给予学校足额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还将按照义务教育地段生人数所需公费和教职工编制等成本,按月拨给民办学校教育经费。民办学校公聘教师将享有与南宁市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和退休费待遇。
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是指民办学校以协议形式接受政府委托,按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接受地段生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可以按照公办学校地段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就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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