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青网 (记者田琳摄影报道)
据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这部修订法律的宣传,更好地完成普法工作,一部形象化的电视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日前开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这部普法电视片的教育和宣传意义。顾秀莲高兴地说:“一部法律的实施,首先就要靠大力宣传,让大家知道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从而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这部宣传教育片拍得很及时,宣传工作赶到前面去了!”
在谈到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时,顾秀莲指出,该部法律修订完善后最大亮点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范围,如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特别强调了要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二是强调了政府在推动这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来保障该部法律的顺利实施;三是修订后的法律实施有利于贯彻和尊重宪法关于保护人权的基本原则。中国在国际上与很多国家都有关于人权问题的交流,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前,我们研究了世界各国的有关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有利于从法律层面执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彰显了我们国家在人权保护方面所作的具体努力,也让世界更好地了解我国对人权的重视;四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的实施,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通过这部法律让整个社会都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的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内容包含家庭和谐、单位和谐等诸多因素,未成年人的康成长与家庭的幸福、和谐关系密切。因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他们康、快乐地成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因素之一。
对于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顾秀莲希望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程。政府、司法部门有责任净化环境,向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康、良好的成长空间。同时要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该部法律,引起普遍关注。顾秀莲非常支持电视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拍摄,希望通过该剧的宣传,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整个社会都能关注未成年人的康成长。
据悉,该部普法电视教育片是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录制,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制,以修订后的法案为基本内容,采用纪实拍摄、情景表演和动画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律条文变成生动形象的故事情节,同时每集还有法律权威人士切合实际的点评,使该电视片具有法律的权威性、条文的形象性、对象的明确性、教育的生动性。该电视片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前与广大电视观众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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