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幼儿园上学时,右侧脸颊被其他小朋友抓伤,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伤口处还留有一道明显的疤痕,十分影响美观。为此我已经将孩子转园,可原来的鼎奇幼儿园,却只退还了学费了结此事,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理。”昨日,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希望家园的王女士致电本报反映。
孩子的脸被小朋友抓伤
“我孩子今年3岁半,3月下旬的一天,我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得知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抓伤。”王女士说,当她赶到幼儿园时,孩子正在医务室,右侧脸颊上有两道血痕,其中一道很深,血已经凝固。
“在幼儿园里,小孩子磕磕碰碰也难免,可到现在孩子脸上的疤仍无法消除,我心里开始着急,担心会不会长期留下疤痕。”王女士说。
与园方签协定遭拒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多次找幼儿园负责人协调此事,要求与园方签订一份书面协定。“孩子脸上如果以后留下疤痕,园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遭到园方拒绝。”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并已在近期将孩子转园,
“事情发生后,我们马上带孩子去医务室对伤口做了处理,并通知了家长。此后,我们积极和家长沟通处理此事。”鼎奇幼儿园的赵园长说。“事发后,王女士要求将孩子换班,园方也同意,王女士近期又将其孩子转园,我们也将学费退还。”赵园长表示,目前的具体情况已经交由公司的领导处理,记者可与他们联系并详细了解情况。
无法签订保证书
随后,记者来到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志宏表示:“现在孩子脸上有一道伤疤,家长的心情我们园方完全可以理解,我们对于此事也感到很愧疚,在管理上,园方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之前此类事情在我们这里发生的非常少,但偶然性的事件难以避免。”
“一个多月来,园方及公司一直都在和家长沟通积极处理此事,做出了诚恳道歉,并按照我们的原则,通过不收取管理费和退还学费的方式给家长一个说法。但家长要求我们写保证书,保证将来如果孩子脸上留有疤痕,园方要做出赔偿,这样的要求我们实在无法答应。”
昨日下午,王女士又致电本报称,她将通过法律途经解决此事。对于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说法,王女士表示:“园方及该公司在事后并没有正式向我道过歉,而且转园时园方最初仍要收取3月份的管理费用,是我再三要求才全部退还的。”
幼儿园应承担主要责任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就此事表示:“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后,双方就形成了寄托关系,3岁半的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脱离家长监护的情况下,管理监护权就转移到了幼儿园,王女士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园方属于过错方,应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王女士要求与幼儿园园方签订书面形式证明的做法,符合情理也符合相关法律,具体细则双方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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