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着力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教育质量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浙江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多形式扩大有质量的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努力构建全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浙政发〔2011〕29号),全省计划投入11亿元发展学前教育,到2013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建有等级中心幼儿园,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亿元,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经费财政性教育经费三年内提高到5%以上。省教育厅积极指导督促各地根据省政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发展原则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配套措施,落实省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截至目前,以县为单位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发展思路基本确定。
(二)启动国家级教育改革实验项目“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试点。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基本现状,把多形式扩大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作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把着力建立生均教育费补助机制,构建全民普惠、城乡统筹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幼儿园质量监管评估体系,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和合格幼儿园教师注册登记管理制度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把对民办幼儿园聘用的合格教师给予工资补贴,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作为试点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口。设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了改革的内容。2011年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54号),上述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
(三)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有力推动事业发展。在经费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奖补办法》(浙财教〔2011〕126号)、《浙江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浙财教〔2011〕183号)和《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浙财教〔2011〕152号)。2011年,省财政下达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1050万元、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立项预拨资金2700万元,下达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476万元以及贫困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费补助。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推进了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度,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生均教育费补助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园资助制度。在编制方面,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将出台《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暂定名)。
(四)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制定实施全省幼儿园教师分级培训规划。在培养方面,根据2011年10月教育部颁发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要求,目前已初步制定《学前教育专业面试标准》、《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大纲》和《实践取向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方案》,试点工作将于2012年组织实施。在培训方面,省财政已安排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每年400万元,并计划到2012年,省级培训乡镇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4000名、市级培训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6000名、县级开展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培训30000人。争取到2012年底,每一所乡镇中心园和农村幼儿园至少有1名园长和1名以上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覆盖面达到20%以上。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完成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省、市级培训约8000名,县级幼儿园教师培训约20000名。
(五)以等级管理为抓手,努力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深入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安全卫生保、教育工作、家长和社区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6个方面,全面评估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2011年审核、抽查、认定了48所一级幼儿园。全省各市、县(市、区)新评估认定二级幼儿园298所、三级幼儿园515所,全省幼儿园等级覆盖面上升到79.8%,比上年提升9.6个百分点。
二、初步成效
(一)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有较大提高。各市、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明显提高。如杭州市、宁波市的多数县(市、区)提出各区学前教育事业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费的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并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按0.5%比例计提农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嘉兴市提出,2011年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达到4%以上,以后四年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8%以上。
(二)新增建设了一批保基本的公办幼儿园。预计2011年全省将完成新建和改造幼儿园项目近700所,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近300所。如杭州市2011年竣工公办幼儿园60所,全年共新增班级500个。宁波市已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80所,新增班级559个、新增学额16770个。截至2011年11月底,丽水市已开工项目57个,开工面积10.63万平方米,已竣工项目49个,竣工面积7.95万平方米,累计投入园舍建设资金17491万元。
(三)有效调动民办幼儿园提升质量的积极性。我省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生均教育费补助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园资助制度。省级财政根据市、县(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和对学前教育的管理等因素,确定年度生均奖补资金额度。各地也相继出台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嘉兴市出台了“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和“公益性幼儿园生均教育费补助的办法”,规定经认定符合办园条件并执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公益性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和在园幼儿人数(学前三年)实行幼儿生均定额补助。2011年幼儿生均补助标准为:准办园850元、省三级幼儿园950元、省二级幼儿园1050元、省一级幼儿园1150元。从而极大调动了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办园热情,特别是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要求成为普惠性幼儿园,获得政府财政资助的愿望比较强烈,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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