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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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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预防灾害从头抓,大难临头不用怕。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们需要将制定应急预案纳入重点的安排了。有哪些好的应急预案值得借鉴呢?以下内容是编辑特地整理的“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1】

xx幼儿园20xx——20xx学第二学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事件出现多例呕吐、腹泻、腹痛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理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食品留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安全主任、班主任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事件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陪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制作,尽量不购现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护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检查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从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3】

本预案适用于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患病或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组织机构

xx垦殖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副场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

成员:xx

二、处置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xx(副场长,手机:xx)、xx(信息督察员,手机:xx)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吃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分场(社区)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xx(党委委员,手机xx)、艾新德(卫生院院长,手机:xx)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长,手机:xx)施爱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手机:xx)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胡强(副场长,手机:xx)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副场长,手机:xx)陈志坚(党政办主任,手机:xx)乐燕青(财政所所长,手机:xx)李小星(民政所所长,手机:xx)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常务副场长,手机:xx)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分场(社区)根据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单位,要加强毒品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饮食服务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学校大局放在首位,贯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规范处置”的方针,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尽一切努力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处置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建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督各食堂、班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各食堂、食品流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四)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领导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学校食堂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各食堂班长

四、应急处置预案

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员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负责人报告,管理员或负责人要认真核实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立即主动停止食品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救助病患者,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注意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和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确认。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作好舆论引导,同时安抚好中毒患者,稳定患者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媒体不实炒作和造成执法应急管理资源浪费。

保护好现场,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护。保管好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的经营状况;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将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主动追回售出相关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详细叙述中毒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求销毁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对现场和所有餐炊具进行彻底消毒。是否继续营业,听候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和通知。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6】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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