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刚晨检完,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李小兵,你为什么‘拿’小伟的彩笔。”
“老师,我没拿。”
“那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我问。
“这是我在他的桌子上捡的。”
“老师,我放在桌子上去小便了。”小伟辩解说。
哦,是李小兵“捡”的。李小兵,老师告诉你:“在幼儿园,如果捡到小朋友的东西要还给小朋友,如果你不知道是谁的,要找老师帮你问一问是哪一位小朋友的。你以后捡到东西也要这样,知道吗?”孩子点了点头,把彩笔还给了小伟。我又向小伟做了解释,“小伟,是李小兵“捡“到”的,他要还给你了,你应该怎么做”。小伟向他道了谢,孩子们也散开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思索了很久。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事,有的会遗忘,有的会永远记忆。而童年的往事,却会让人记忆犹新。
教师如果采取另一种语言来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东西?听到这个“偷”字。就会立刻引起其他孩子的注意,因为孩子从小到大,周围的环境、大人的言谈,对孩子的影响很大,而孩子本身也会对这个“偷”字产生强烈的不满,从而会伤害孩子的心灵。
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在以后的汉字学习中,当学到“偷”字时,老师会给他们一个正确的解释。到那时,孩子回忆自己的行为时,心中也就自然而然地会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析了。
根据3岁孩子的年龄特点,孩子区分不开“偷”与“捡”的概念。教师一方面向幼儿渗透做人的原则:捡到东西要还人家,别人不在的时候不能拿人家的东西。另一方面保护了孩子的心灵,把教育的目光投向孩子的生活,让孩子受到真正的教育。
【幼儿园教育随笔不要玷污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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