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家中经济困难,学费我该如何解决呢?
我想申请助学贷款,但是不知道具体有哪些要求和怎么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上学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温江区教育局自2009年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通过多途径进行宣传,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至2021年底共为2500余人次大学生办理贷款达1860万元,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后顾之忧。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有限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
最长还款期限: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补贴,自毕业当年起开始支付利息。还本宽限期为5年,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1.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温江区;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1.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现场填报);
4.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现场填报)。
首次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由本人书面承诺,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贷手续。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续贷手续或根据系统说明完成网上续贷手续。
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
链接:@高校毕业生,今年应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可延期偿还!
(来源: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