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21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告,公示了幼教、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强调要强化规范收费的法规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以下为全文:
为一进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对2021年秋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请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要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作为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体现,保证国家政策和收费纪律落实到位。要强化规范收费的法规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办力度,对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允许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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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市发改委(市物价局):12358
市教育局:656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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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021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
收费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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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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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等级 |
保教费收费标准 (元/生·月)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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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示范幼儿园 |
600元/生·月 |
武价费〔2014〕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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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示范幼儿园 |
5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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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幼儿园 |
3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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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幼儿园 |
27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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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幼儿园 |
240元/生·月 |
说明:
1、寄宿制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2、代收费: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