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定义。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新的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2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
●窃取、泄露国家机密;
●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可能近在咫尺。或许一名普普通通的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泄露了国家机密。
我们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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