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得了加拿大幼教从业者小礼老师(昵称)的同意,将她对加拿大幼儿早期教育的一些看法分享给大家。
小时候,在各种杂志和大人们的口中得知,发达国家提倡人权至上,实行素质教育,重视个人的全面发展,甚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完全没有压力。
可是当我在加拿大真正投入到了早期教育后,发现这些虽然真的,但其中也存在一些不好的地方。作为一个眼观为实的参与者,我想给大家客观的讲一讲加拿大幼儿教育的利与弊。
1. 舒适为主的穿着
中国人的审美普遍比较保守。比如女孩子,从小要学会听话,内敛,矜持。但在极不注重儿童穿着的加拿大,除了个别家长对小孩子要求较为讲究,其余家长都十分随意。
加拿大的女孩子普遍打耳洞、涂指甲油、披头散发、穿皱巴巴但舒适的衣服、 化妆。男孩一般穿带有漫画英雄图案的T恤,穿着非常随意。每天早晨不梳头的极为多,而且由于每天有体育活动,穿着破洞也很常见。
这一点我首先是赞同的。孩子们从小天真无邪,除了生活习惯,不必在穿着打扮上过于拘束。
女孩子稍微臭美就被指手画脚,大人就要指责,这些都是违背人类爱美天性的。同时,对于审美的引导很重要。比如,究竟染绿头发是非主流还是时尚,这些就需要家长引导。
虽然加拿大对儿童穿着十分包容,但对儿童卫生习惯的培养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很多小朋友早晨上学前不刷牙,甚至不注意卫生以至于长虱子。
2. 倡导大胆去“爱”和表达
加拿大没有“早恋”的说法。孩子们大约在5,6岁就会情窦初开,对异性/同性出现好感,大家在这个年纪就开始有了所谓的男女朋友,有时候谈话还会出现“分手”、“前男女朋友”等词汇。
到了情人节,很多小女生小男孩会在父母的带领下给自己喜欢的对象买小礼物。等到14、5岁,约会就非常普遍了,男女朋友一起出去玩,也十分常见,甚至双方父母都见过彼此孩子的对象。
可以说,“爱情”在学生时代,是加拿大儿童的“必需品”,而不是需要瞒着大人的“违禁品”。
加拿大的早期教育倡导欣赏就大胆地表达。情窦初开,本身是美好的,不是一种羞耻,不应该被扼杀。爱情和学习,只要正确引导,是可以兼顾的。在中国由于教育模式问题,怕恋爱耽误学习,否定学生恋爱的思想很普遍。 单纯的爱情本身就是难能可贵,每个人都曾年轻过,一辈子能够有几次这样纯粹呢?所以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尊重和引导孩子的懵懂爱情。
3. 丰富多彩的课堂内外活动
从小学开始,学校就注重学生身心康的全面发展,对于超越基础知识以外的“神童”教育,甚至“超前教育”并没有特别提倡。
孩子们在小学阶段,一般是没有家庭作业的。老师会定期和家长会面,面对面沟通,而家长不能置之不理,这是硬性要求。每个孩子都有联系簿,每天孩子们若有不良表现或突发状况,老师就会写在孩子自己的联系簿里,家长必须浏览、签字。打电话让家长出面处理,也是常事。
由于加拿大是一个寒冷的国度,所以但凡天气良好,哪怕是下雪天,温度允许,都会让孩子们户外活动。不好动、不爱体育活动、不爱户外的孩子们是极少数。孩子们也会想方设法创造体育游戏,三五成群,不亦乐乎。
孩子们会在学校报各种课后兴趣班。学校有丰富的音乐、绘画、体育、甚至缝纫课程等。课后孩子们会参加冰球、舞蹈、游泳、篮球、第二语言的学习等,跟中国家长一样,这边家长对课后兴趣班投入很大。
但由于这边基础教育不注重练习,而注重思维。即使需要背诵的东西,老师也没有逼的很紧迫,所以孩子们的算术和拼写基础相对薄弱。
4. 对待LGBT(非异性恋者)的包容
加拿大的公立学校一般会提供中性厕所,对自己的性别不认同、混淆的人群可以使用这种厕所。学校对于有同性意识的儿童,是完全包容的态度。这点很人性。
同性/双性人群的穿着打扮,学生如果指指点点,会被老师严肃地批评。甚至对于生理和心理性别的不匹配的孩子,只要这个孩子觉得是舒适的,学校也认可他们心理的性别。男孩女孩,不需要隐蔽自己性取向。也无需得到家长认可,家长无权干涉。
不过,到底LGBT儿童需不需要家长“引导”和“纠正”,全世界专家们和社会人士还在打着持久战。社会越来越包容,LGBT族群在整个加拿大的学校里是被接纳、包容、公平对待的。
5. 对“特殊儿童”一视同仁
加拿大的幼儿园,包括小学在内,都有“Special Needs(特殊儿童)”学校。幼儿园不可以以残疾为由拒收儿童,并且他们可以和其他适龄儿童共享所有的教育资源。
什么是特殊儿童?这跟我们平时的理解有些区别。这里不单单指的是生理上有缺陷的残疾儿童,也指心理发展比较特殊的群体,比较普遍的是 ADHD(注意力不集中症)/Autism(自闭症)等等。
学校提供一切便利帮助特殊儿童。每个班上,有专门提供特殊儿童一对一帮助的助教(Educational Assistant / Facilitator)。一个班级,虽然学生只有20来人,但除了老师之外,至少有1名Educational Assistant来协助课堂。
而学校绝对不可以在专业人士或医生做诊断之前随意定义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为”特殊儿童“,这属于严重歧视。
一旦学校发现这个孩子身上出现了一些不同于其他同学的特征,会在征求家长意见后,寻求心理学家、医生或者社工进行专业诊断,而这个诊断过程非常严谨,过程漫长。
一些行为分析员会亲自到场观察、面试、写学术报告诊断书,才可以确诊这个小孩是“特殊儿童”。在诊断孩子们为特殊儿童后,家长和幼儿园不仅可以申请政府补助金改善家庭困难情况,也可让幼儿园雇佣特殊儿童幼教一对一照顾特殊儿童。
接受教育是每个孩子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应该因为TA不同于其他同学就拒之门外,或者贴上“问题儿童”标签。加拿大这一点做的非常人性化。
加拿大早期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孩子们之间的歧视问题,和对其他人的礼貌问题。
学校里存在一些孩子对于其他种族孩子欺负、歧视问题。黑人、原住民、亚裔,还有其他有着第二语言的孩子面临被歧视的风险。
一部分小孩子对于长辈没有尊幼之分。尤其在家长教育问题上,有些孩子已经有了法律意识,他们会打着法律的旗号,威胁、顶撞老师和家长。对长辈们大呼小叫的现象并不鲜见。以上问题尽管学校十分重视,但仍顽固存在。
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事件。我是幼儿园老师,一个白人女孩,才几岁,却说我和她身体接触,是“abuse”(虐待)她的行为。她还威胁我说“abuse”小孩子是非常严重的。“abuse”这个词非常严重,尽管她一句玩笑,但如果被家长听到,或者社会其他“好心人”听到,我会被误以为在犯罪。
假如,这个小孩子回家对家长说我”abuse”她、打她、或者骚扰(attack、 assault、 harass) 她。家长一定会给有关部门打电话,尽管情况可能不属实,却会引来各种调查,而我也恐会因此失业,无论身体和心理,都会受到严重打击。
我的同事,不止一个两个卷入过调查之中,身心疲惫。
还有一个真实例子。我碰到一个家长,单亲妈妈。她给我描述,她有一次在和儿子激烈争吵过后,儿子对她说了一句“I am going to shoot you! (我要射杀你)”之后,没忍住扇了他一巴掌。但是这个行为却被他人看见,举报人我并不清楚,有可能是孩子的亲爸爸,或者其他“社会好心人”。被举报后,她被叫进了法庭,还打了一场官司。法官说她虐待自己的孩子,要罚她款,并且把抚养权给其他监护人。虽然最后她赢了官司,但搞的身心疲惫。
这种现象值得家长和社会反思。大人们总说他们是孩子,童言无忌。但一味地纵容,不给予适当惩罚,等孩子们成年踏入社会,没有任何礼貌,没有任何基本素养,这个社会会跟他们的家长一样去宽容理解他们吗?
在这里我并不是说家长打孩子一定合情合理,肯定家长也有不对,但对小孩的合理的惩罚是必要的。家长必须正确引导孩子们说话的方式,而不是打着人权和平等的幌子,任其胡来。
比如小孩打大人,大人被抓红抓伤,小孩并不会违法。他们懂得大人不允许还手,还手就是极大错误,所以他们经常这样钻空子。
我提倡中国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同样,我也反对家长一切话都是对的,虽然家长比孩子年长,经验丰富,但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以上的言论都是出自我个人在加拿大从事幼教行业,长期观察和亲身经历之后的观点,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种族歧视的言论。我尽量秉着客观的原则,抒发了我对加拿大教育模式的欣赏和担忧。但我说的不一定都对。希望大家探讨,也欢迎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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