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脚痛请假引发的纠纷,让江苏小陈和他所在的公司对簿公堂。
这个看似简单的劳资纠纷案件,却折射出当前职场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复杂的信任关系。
2019年2月22日,小陈在车间从事卷簧工作时不慎扭伤腰部。
当天下班后,他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2月25日,他通过微信向公司人事经理提交了病假申请,并附上两家医院的病假证明。公司也批准了他的请假申请。
3月初,小陈感觉身体状况好转,便返回工作岗位。
然而好景不长,3月6日,他的腰部不适症状再次出现,不得不再次申请病假。
到了3月18日,小陈再次返岗,但中午时分,他的脚后跟突然传来剧烈疼痛,不得不再次请假就医。
医生诊断结果显示,小陈患有“跟骨骨刺”,建议他休息三天。
谁知,就是这次请假,却让他失去了工作。
4月3日,公司以“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为理由,向小陈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的依据是什么?
他们提供了3月18日厂区门口的监控视频,显示小陈当天是跑步进入厂区的,之后又正常步行离开。
此外,公司还调取了小陈当天的微信运动记录,显示他走了16949步。
公司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小陈并无不适,其病假是虚假的。
面对公司的指控,小陈并未屈服。
他提供了完整的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书,证实自己确实因腰痛和右脚疼痛而就医休息。
医院为他进行的腰椎平扫、骨刺摄片等检查结果都清楚地记录在案。
小陈随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诉求,裁决公司需支付118779元赔偿金。
但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虽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小陈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足以证实其因病请假的事实,而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和步数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小陈病情虚假。
最终,法院判定公司解除与小陈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解雇。
即便在二审中,法院仍维持了原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职场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应该建立互信关系。
企业在处理病假问题时,不应该轻易怀疑员工,而是应该通过合理的沟通方式了解实情。
同时,完善的病假管理制度也很重要,既要保证程序的严谨性,也要体现人文关怀。
对员工而言,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小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在当今快节奏的职场中,企业追求效率无可厚非,但也不能忽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只有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关系,才能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引发更多企业和员工的思考,共同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职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