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长沙,一场因车辆挂靠引发的纠纷,让多年的情谊面临考验,但也让大家看清了法治社会里 “规矩” 的重要性。
事情虽闹得不愉快,却给不少人和企业提了个醒,也让我们看到坚守诚信、依法办事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为上牌 “借名”,原是信任之举
2021 年 7 月,长沙娃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员工经常要外出跑业务、组织活动,没辆车实在不方便。
老板高女士琢磨着买台 7 座车,既满足办公需求,员工集体出行也省心,最后花 28 万多拿下了一台 “腾势 X”。
可到了上牌环节,难题来了。公司里大多是外地员工,没有长沙的车牌指标,唯独员工何女士有长沙居住证,符合上牌条件。
高女士和何女士的关系可不一般,何女士上幼儿园时,高女士就是她的老师。
那时候何女士父母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她,高女士主动帮忙照看,上学期间还常给她生活费,两人情同母女。
高女士找到何女士商量,想把车挂在她名下,还承诺车辆的所有费用都由公司承担,等自己办下长沙居住证,就把车过户回来。
何女士觉得能帮公司的忙,还能增进和老板的关系,爽快地答应了。
过户那几天,她特意从深圳的工作地赶回长沙,办完事就回去了。
因为太信任对方,公司没和何女士签任何书面协议,只口头说清了情况,之后车辆就交给员工毛女士负责管理。
离职拒过户,昔日情谊生变
没想到才过了一年,2022 年 7 月,何女士突然递交了辞职申请。
公司尊重她的决定,办理离职手续时,就想着把车辆过户的事提上日程 —— 毕竟车是公司的核心资产,一直用来跑业务,而且何女士离职后,车还挂在她名下,后续处理违章、事故都麻烦。
负责车辆管理的毛女士联系何女士,约定 8 月 8 日协商过户。
可到了日子,何女士要么说在西藏,要么说受疫情影响来不了。毛女士跟她解释,不用本人到场也能办过户,可何女士最后干脆明说:“车子我不过户,身份证也不能给你。”
更让人意外的是,何女士还提出,高女士当初私下说过,这车是给她的奖励,只是对外宣称是公司财产。
这话让高女士又惊讶又寒心,她坚定否认过这样的承诺:“要是真给她的奖励,怎么会连车钥匙都没给过她?”
车子一直由公司使用、承担所有费用,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强行开车走,挑衅背后藏风险
11 月 30 日,毛女士正准备开车外出,何女士突然找上门来,说想借车用用。毛女士没同意,何女士立马急了,嚷嚷着要报警,还说毛女士偷了她的车。两人争执不下,干脆一起去了派出所。
民警了解情况后,明确告诉何女士,这车是高女士出钱买的,登记在她名下不代表就是她的,要开车必须经过高女士同意。
当时高女士因为母亲重病,正在老家照顾,接到电话后直接拒绝了借车。双方约定把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车钥匙由毛女士保管。
可让毛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 6 点多,何女士居然用手机绑定车辆的功能,无钥匙启动了汽车,直接开回了深圳。
民警和毛女士多次给她打电话,都没人接。毛女士发短信提醒她,要是把车卖掉或抵押,得承担刑事责任,何女士反而嚣张地回怼:“我在警察局门口监控下开自己的车,肯定没问题,你这个法盲。”
法治定是非,诚信才是立身本
为了拿回车辆,高女士只好找律师咨询,随后把何女士告上了法院。
12 月 12 日,长沙县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律师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只是管理需要,不能作为判定所有权的唯一依据,关键看谁出资、谁实际使用。
公司有购车合同、付款凭证,车辆也一直由公司掌控使用,这些证据都能证明公司才是真正的车主。
何女士擅自开走车辆拒不归还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刑事犯罪。如果她真的把车卖掉或抵押,高女士还能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这件事让人唏嘘,多年的情分因为一辆车闹到对簿公堂。
对公司来说,不管关系多好,涉及资产归属的事,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把权利义务说清楚,别让信任代替规矩;对个人来说,不能抱着 “登记在我名下就是我的” 这种错误想法,法治社会里,侵占他人财产迟早要承担责任。
生活中难免遇到纠纷,但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得敬畏法律、坚守诚信。
与其耍小聪明钻空子,不如依法办事、坦诚沟通。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也希望大家能从这件事里吸取教训,让类似的纠纷少一些,让诚信和规矩多一些,这才是最实在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