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是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人口发展趋势,深入分析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对人口问题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标志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行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使我国完成了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改变了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有效控制的两大奇迹,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转折。全国共少生4亿多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功不可没,贡献巨大。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问题,始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因此,必须坚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
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贯彻落实《决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了从控制数量解决生存发展,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转变阶段,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转变。我们要着重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五项任务,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
贯彻落实《决定》,必须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构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建立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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