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日前,天津市教委下发了《2007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在6月7日至6月9日,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与天津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今年天津市小学招生的办法是: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小学招生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人数应符合学校设置规模,招生班数控制在6个班以内;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
今年天津市各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招生时间统一在6月7日-6月9日进行。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中适龄儿童在津入学,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与天津市学生一样享受同等政策。
市教委明确要求,小学招生除进行面试外,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新生班额要继续按照市教委《关于在小学全面推进小班化教育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实施,班级规模为每班25至30人。原改制小学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小学改制学校的通知》要求,原有学生仍按照“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管理和教学管理。改制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分开,不得存在“校中校”、“校中班”。市教委鼓励市内六区继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校际之间帮扶协作,组建学校团组,实行大片招生,促进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各小学应在招生前1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
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以假借寄宿等方式,招收片外收费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坚决制止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招生政策的一致和稳定。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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