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宣布,正式启动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首次受理认定除高校教师资格以外的六类教师资格。这标志着本市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首次面向社会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分别为 幼儿园 、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六类。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经考试合格,还需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今后,本市将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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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日程安排:
��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
��培训报名时间 3月8日至3月14日
��考试报名时间 3月29日至4月4日
��培训、考试报名地点(1) 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 (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院内)
��联系电话 82089117、82089123
��联系人 路晓萍
��培训、考试报名地点(2) 北京市 幼教 师资培训中心(海淀区增光路 48号北京幼儿师范学校院内)
��联系电话 68429750
��联系人 张瑞兰
��3月下旬和4月份为培训时间。有关培训信息也可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网站www.bjtde.net.cn查询。
��考试时间 5月7日上午 教育学
�� 5月7日下午 心理学
��考试结果公布时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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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
��3月下旬开始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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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3月3日起,市卫生局、市教委指定的医院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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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
��领取申请表时间 5月15日、16日
��受理申请报名时间 5月17日至23日
��领取申请表及申请报名地点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及各区县教委)
��认定结果通知时间 7月2日(含7月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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