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2019-2020学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名额
1、5个小班,名额为 125人。
2、大班25人。
二、招生对象
2019年秋季招生适龄儿童为:
-
小班幼儿,年龄3-4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
大班幼儿,年龄5-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19年5月6日——6月28日
四、招录步骤
(一) 报名申请:
2019年5月6日—5月17日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下载《深圳市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2019年秋季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
* 特别提示:
-
此报名建议在电脑上操作,学位申请表不要重复提交,以免影响录取。
-
2019年5月18日起幼儿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筛选、查验、汇总资料阶段
(5月18日-24日)
01
审核信息
审核《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进行生源分类筛选。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 1
条件:龙新社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 2
条件:龙岗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 3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 4
条件:龙岗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 5
条件:非深户籍,龙新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 6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 7
条件:非深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新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02
录取办法
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七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
同类同等条件下:龙新社区户籍优先录取。
-
同类同等条件下:学区购房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学区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计算)。
03
电话或短信通知
根据招生计划,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提交学位相关申请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04
查验和汇总资料时间安排
-
查验资料时间:
5月21日至22日
上午 8:50-11:20
下午14:30-16:30
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家长需带领幼儿本人同来
-
汇总收集报名资料时间:5月23日—24日
05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
户口本(幼儿及父母,复印1份,验原件);
-
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
住房证明材料。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复印1份,验原件)。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
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复印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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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在深居住证(复印1份,验原件);
-
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复印1份,验原件);
-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复印1份,验原件)。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06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产权证明:
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
属于特殊住房
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
-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
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三) 上级部门资料审核阶段
(5月28日—5月31日)
幼儿园将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统一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四) 通知录取(6月1日后)
幼儿园于6月1日后,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新生家长录取结果。 此外,未接到被录取短信的新生家长,请您重新择园。
(五) 做好新生入园前体检,
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
新生在8月份到就近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建议:龙新社区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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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家长于开学前来园领取《缴费通知单》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学费,来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55—84800111转805、84808694(黄老师)
六、温馨提示
-
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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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家长认真阅读我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并提交到指定邮箱,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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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提供错误和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我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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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需经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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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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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保教费1008元/每人/月 (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省一级园收费),伙食费300元/每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特此告知,敬请留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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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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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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