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同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现将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与孩子有关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家长和学生都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自觉养成良好的行车和行走习惯,摒弃交通陋习。
二、服从交通管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做到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不争道抢行,不向车外乱扔杂物,开车不接听手机等。到学校接送孩子时要按指定位置规范停车,不能在道路中间随意停车影响别人正常通行,通过斑马线注意礼让行人。有驾驶证的家长应按期年检机动车、按期更换驾驶证、及时处理违法,积极使用交管部门的蓉e行微信公众号和12123APP办理业务,对自己的车辆和驾驶证进行有效监管。
三、如果让学生自己步行上学或回家,请教育学生在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打闹、阅读、玩手机电玩等,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并左右观察后通行。上学时要及时进教室,放学后迅速回家,不要在街上逗留。
四、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行驶。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一定要使用已在本市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且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骑行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五、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请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禁止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等;监护人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运营车辆载客行为,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六、服从校门口老师的管理,维护校门口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学生成长环境。
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涉及学生交通事故,以上告知书,请家长朋友和您的孩子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2年4月28日
生命绽放
的童年院子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