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
1
三儿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按1000元/生·年标准减免保教费。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2
教育资助满覆盖
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孤儿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参照同期同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收保育教育等费用(各幼儿园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免除)。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
1
“三免”政策
资助对象: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
申请方式:公办直接减免;民办参照公办学校标准减免,超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2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3
宏志助学金
资助对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4
鸡蛋牛奶工程
资助对象: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期间每天一个鸡蛋、一盒牛奶,标准为4元/生·天。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5
免费午餐计划
资助对象:就读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期间每天提供免费午餐,按物价标准执行。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三档。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
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3
教育资助满覆盖
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我市常住人口,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
资助标准:按政府定价减免。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
免学费
资助对象:所有在校中职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据实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减免学费。
申请方式:开学时直接减免。
2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三档。
申请方式:开学时,学生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3
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1、成都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成都籍在校所有住宿学生;2、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住宿学生;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直接免除住宿费,符合条件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
申请方式:开学时,学生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4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学生申请后,经各级评审后确定。
5
教育资助满覆盖
资助对象:成都市常住人口中,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按360元/生·年标准减免课本费。
申请方式:开学时,学生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
高等教育阶段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12000 元的,贷款额度严格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
申请方式: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详情,学生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
2
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生。
申请方式:学生可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录取当年7月开始申请,8月底完成审核工作。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