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宝】2000多G内容,终身免费更新 | 快来体验【智能幼师】,感受智能魅力! 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各位市民: 为了青岛美好的蓝天和优良的环境,确保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会议批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确保青岛良好空气环境和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请您及家人认真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施行后,在规定的区域,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开门鞭”、“财神节”都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局、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崂山公安分局举报优师教研55580110 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优师教研88996789 一、禁止燃放的场所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5.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6.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8.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10.崂山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二、禁止燃放的区域 1.金家岭街道全域; 2.中韩街道全域(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 上述范围外,崂山区其他区域封闭式居民小区以及楼层式结构居民楼院,参照执行。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青岛市崂山区实验幼儿园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青岛市崂山区实验幼儿园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