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7.倡导市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省内,倡导家住中高风险地区高校师生原则上假期不回家,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相关学校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导员、卫生健康副校长、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18.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影院、KTV、酒吧、殡仪馆、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19.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20.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诚挚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纪严于法的原则,先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合肥市明珠幼儿园疫情防控告知书
亲爱的各位家长:
入冬以来,天气日渐寒冷,是各种传染病的多发季节,目前国内多地疫情出现散发传播趋势,为我们再次敲响警钟,疫情风险随时随地存在,常态化防控不容忽视。临近春节,为持续健全有效防控机制,确保我园师幼及家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合肥市明珠幼儿园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位家长应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科学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根据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配合幼儿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每天入园前请为孩子测量体温,若发现体温≥37.3℃,或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幼儿园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暂缓返园。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待体温恢复正常后请携带医院的痊愈证明、核算检测报告相关证明返园。不带病入园,不隐瞒、谎报病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乡人员,也须立即向幼儿园报告,不能隐瞒和谎报。全体幼儿及家长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一米距离、不聚餐等良好防疫习惯。为自己、也为他人负责,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
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时,请家长让孩子戴好口罩(准备备用口罩一个)做好自我防护。并告知孩子正确的洗手及佩戴口罩方法。口罩如有污染或者浸湿,请及时更换。随时保持手卫生,饭前便后要使用洗手液(肥皂)流动水洗手。
积极配合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填写行动轨迹排查;严格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安排,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园的,严格按照请假制度,班主任老师和保安做好相关记录方可离园。家长及其他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请主动佩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经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使用公勺公筷、不吃或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选择安全放心食材,食物煮熟煮透,审慎采购冷链食品,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落实消毒和检测措施。家长要培养孩子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请各位家长务必一如既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未走远,防控不松懈,守护好每一位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明珠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和家长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共克时艰、继续奋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园师幼的健康平安保驾护航!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合肥市明珠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