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讯(记者 林焕新 焦以璇)“建议尽快制定和实施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又能客观反映教育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的《学前教育法》,以保证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与质量的提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建议。基于近年来“入园难”“入园贵”,学前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质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的问题,周洪宇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等途径尽快研究和解决。对于学前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周洪宇提出七方面建议:
一是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方针。明确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国家学制的一个独立阶段和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公共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方针。
二是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并逐年加大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性投入中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适时把学前教育最后一年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三是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应逐步推动形成在政府统筹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体系。
四是明确学前教育国家标准,建立标准的动态更新机制,以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
五是明确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和办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六是明确学前教育机构中学龄前儿童的权利,制定学前教育课程标准。坚决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
七是建立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明确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及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周洪宇表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考虑到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与立法的一般要求,建议《学前教育法》至少包括总则、立法指导思想、管理部门的职责、幼儿园的职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编|赵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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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公众号:中国教育报学前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