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市区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
日前,无锡市教育局发布
2023年无锡市区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
就今年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安排,今年公民办幼儿园
小班幼儿的报名录取工作
通过市区阳光招生平台
http://ywjy.wxeic.cn进行
家长可通过
电脑、手机或平板进行操作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一
工作原则
二
入园对象和条件
小班三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四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五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
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
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
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
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服务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服务区常住的; -
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三
报名时间和办法
1.公民办幼儿园小班幼儿的报名录取工作通过市区阳光招生平台http://ywjy.wxeic.cn进行,家长可通过电脑、手机或平板进行操作。
四
入园相关政策
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精神办理。
2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按《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办理。
3
市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人才近悦远来,按照《“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9号)和《关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举措》(锡人才办〔2020〕7号)等精神办理。
4
现役军人子女入园,按《无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精神办理。
5
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园,按《关于城市重点工程拆迁中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锡教学〔2006〕215号)精神办理。
6
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园,由集体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落户在市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7
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园,按《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锡人发〔2019〕5号)精神办理。
8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参照《关于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通知》(锡教基发〔2023〕5号)精神办理。
9
港澳台商子女入园,参照《关于深化锡港澳多领域合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锡委办发〔2020〕61号)和《市教育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执行。
文件明确,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梁溪区:82732842
锡山区:88205826
惠山区:83592205
滨湖区:8117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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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68789000
来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