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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专业引领
由于工作原因,我有机会和很多幼儿教师接触,在与她们的交往中,听到她们谈得最多的是工作中的牢骚和苦衷,几乎没有人谈到工作中有幸福感,在她们专业交流中的高频词是:忙,累,疲,苦,怨,悔,想逃,想哭……
当年鲁迅先生的“救救孩子!”犹在耳边回响,但如今我却想大声嫉呼:“救救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职业幸福状况
(1)认为当幼儿园教师光荣的请举手。
结果,台下竖起一片手的森林——200多名参与培训的幼儿园教师仅有16人没有举手。
(2)认为当幼儿园教师幸福的请举手。
结果,200多人中仅有65人有举手。
(3)认为当幼儿园教师快乐的请站起来。
结果,台下一片寂静——200多人中只有77人站起来。
(4)如果给你第二次选择职业的机会,愿意再次选择做幼儿教师的请举手。
结果,200多人中仅有36人举手。
对于幼儿园教育这一项工作,许多幼儿园教师在“光荣地”做着,但她们既不幸福,也不快乐——处于如此的状态,她们如何发自内心地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幸福?
某幼儿园提倡的“三种精神”
不计报酬和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
园荣我荣,园耻我耻的团队精神;
终身读书,蜡烛不灭的学习精神。
幼儿园的三个“一切”
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的一切;
为了一切孩子。
从上述幼儿园所提倡的“三种精神”和三个“一切”,我们可以感觉到做幼儿教师确实是光荣的、伟大的,但我总觉得如果幼儿教师她们心中“只有孩子,唯独没有她们自己”,她们只能象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只能“奉献”而不能有一丁点儿“享受”的欲望和体验,那么,幼儿教师哪来发自内心的快乐和幸福?
记得,有一次在幼儿园和老师们开“做个幸福快乐的幼儿教师”的讲座时,有一位老师的发言让我刻骨铭心,她说:“每天当我和孩子平安地离开幼儿园大门时,我就有了幸福感。每当听到园长宣布:从明天开始我们幼儿园就放假了,我们不用上班了——此时我感到最幸福。”——幼儿教师们有如此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整个幼儿园管理体系里严重压抑了教师们的职业幸福的欲望和体验。
恩格斯曾说过:“每个人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证明的颠扑不破的原则。”卢梭也曾说过:“追求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的唯一目的。”人的一切行动最终都是为了幸福。幸福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并且是终极目的,我们很难想象“幸福还要为了什么”。在此意义上,幸福是无穷追问的终点。
幼儿教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是为了献身,而是对幸福的追求和实现。幼儿教师应该有自己的幸福生活,我们坚决反对“一切为了孩子”这样的口号。
幼儿教师对职业幸福的追求是幼儿教师职业赋予的神圣使命。幼儿教师体验到职业幸福有双重意义,一是,自己幸福,二是,用自己的幸福去感染幼儿,让幼儿也感受到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讲,幼儿教师的幸福和快乐,不仅是为她们自己而追求,也是为更多的孩子而追求。只有教师“幸福地教”,才有幼儿“幸福地学”。
有人说,教师脸上的微笑有多少,幼儿心中的阳光就有多少。我同意这一主张。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我们的教育信念应该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中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缺乏幸福感受的幼儿教师当然无法培养出幸福的儿童,教育这一应然的追求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当一个幼儿教师能够由衷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职业的幸福快乐,内心蕴积着对生活和工作的热爱与柔情,才可能自然、真诚地带给幼儿细腻的关爱和期待。
因此,幼儿园教育改革在关注幼儿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要求广大幼儿园教师启动职业幸福的按钮,建构属于自己的幸福。
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期盼
我曾对城乡不同地域的20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幼儿园教师幸福期待”方面的调查:“如果怎样,你对工作将感到更加的幸福?”结果发现,她们期待“工资待遇好一些”“工作任务少一些”“园领导对工作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孩子们多听话一些”“家长对教育工作多配合一些”“外出参与培训学习机会多一些”“同事间多一些相互尊重和谅解”,这样她们将更加幸福。
从幼儿教师的“幸福期待”中,我们发现,她们更多的是希望“‘别人’能给予她们带来幸福”——“别人”多给她们工资、理解、支持,她们就可以幸福了。我觉得,把幸福全部寄托在“别人”的给予或改变上,那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幸福心理学研究表明,幸福决定于你的幸福观,而不决定于“别人”。
为了了解幼儿教师在工作中的快乐与不快乐,我对幼儿教师进行了“举例说明小朋友中最让你高兴/不高兴的事情有哪些?”“举例说明同事中最让你高兴/不高兴的事情有哪些?”“举例说明家长中最让你高兴/不高兴的事情有哪些?”“如果怎样,你对工作将感到更加的幸福?”等问题的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问卷178份。本书以上述调查材料为基础,研究幼儿园教师获得职业快乐和幸福的策略与措施。
幼儿教师职业是充满职业魅力的,是能充分体现和提升从业者生命价值的职业,幼儿教师要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职业幸福和快乐,要改变自己的不合理观念,要以积极的心态和有效的方法,处理好与幼儿、与家长、与同事、与园领导、与自己、与工作、与专业成长的关系,方能真实地体验到职业的幸福和快乐。
我们幼儿教师应该有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我们绝不应是“蜡炬成灰泪始干”式的牺牲者,也不是烦琐工作的被消耗者,而是一个努力追求职业生活意义、生命价值的快乐幸福的幼儿教师。
本人坚信,快乐幸福决定于一个人的观念,决定于一个人的思维方式,而不决定于人自身之外的东西,因此,本人主张幼儿园教师通过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以积极的心态和行动与周围的环境建立一种建设性的和谐关系,让幸福快乐成为幼儿园教师工作和生活的出发点和归宿。
本文节选自《做个幸福快乐的幼儿教师》一书的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