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东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强调了从2020年1月1日起,东莞民办幼儿园将取消价格备案,民办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享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园要与政府合同约定最高限价。
这是自去年“学前深改”大范围整治民办园、限定民办园收费后,地方政府首次释放让民办园定价回归市场调节的信号。
下面具体来看看本次政策的详情和导向。
01 /
民办园保教费
由市场调节
《通知》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享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在与政府有关部门合同约定的最高标准内收取费用。”
虽然无需备案,但“在幼儿入园时园方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02 /
细化收费规定
新增“托管费”收费办法
虽然保教费可以自主定价,但《通知》规定保教费、代收费之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其中包括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托管费、校车费等。
除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民办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东莞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托管费”也是此次《通知》新提出来的,指的是幼儿园放学后孩子留在学校时间较长(1个小时内免费)产生的服务费用,公办幼儿园约10元一天,民办幼儿园由园方出台收费标准,家长自愿选择托管与否。
《通知》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新入园幼儿和老生分别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受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的影响。
这样收费就锁定在孩子入学第一次交费的金额,随后不能再涨价。幼儿入园三年内,家长不用担心今年一个价格,明年一个价格。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民办幼儿园价格备案后就不再以备案价格作为收费依据,所以也不存在幼儿园今年打折、明年不打折,以备案价“折扣”来变动收费标准。
去年学前深改政策出台后,许多民办园经历了一场凛冽寒冬。很多幼教从业者和家长担心,降低民办园收费标准后,还能否保证幼儿园现有的保教质量?家长还有多少能力范围内的择园空间?
民办园正因为拥有在入园人数、班级规模、生均收费等方面的弹性空间,所以才会有多层次的办学形式,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在政府管控基础质量的同时,应该让市场发挥优化调节的作用。东莞此次政策松动也会给市场一些信心,让从业者嗅到未来变化的风向。
当然,市场信息存在着不对等性和欺骗性。放任市场的同时,政府也要牵头提供给家长足够的真实信息,支持家长“用脚投票”,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
虽然市场定价不必受限,但要知道只想在孩子身上攫取经济利益的幼儿园也必将被不断进步的市场淘汰。
本文资料来源于《东莞日报》,点击“”查看完整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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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者,精妙也;观者,谛视也。以早教微观,可以知上策,明幼规,察园涵,破迷题,解师心,安父母,健童生,谐成长,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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