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担当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实现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实现天津特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探索建设具有天津特色儿童友好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区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儿童参与,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参与的社会环境,让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更加贴近儿童最真实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坚持开门引智,实现共同发力。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全方位推动儿童友好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建设目标
坚持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与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进程同步推进。积极争取,主动申报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试点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典范,到2025年,在全市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区,打造10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形成我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展望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市50%以上的区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规划引领,加强儿童友好顶层设计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纳入市、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各级政府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实现儿童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
2.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建设标准和指引。加强对国际和国内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的地方性标准,研究制定具有天津特色的社区、学校等主要场所儿童友好建设指南,不断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化、科学化、特色化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先行,普及儿童友好理念
3.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融入儿童友好理念。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现“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支持儿童参与各类公共空间的提升改造,切实从儿童视角优化城市空间。
4.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发展的重大事项要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搭建平台载体,鼓励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学习参与学校规划、社区建设、城市改造、交通保障、体育公园建设等公共事务,探索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项目、社区代表选任制度和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
5.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以普惠为导向,聚焦托育、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委托、孵化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儿童发展和儿童友好常态化课题研究,培育专业研究力量,为制定政策提供高质量咨询意见和专业支持。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按要求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团属校外阵地作用,为少年儿童提供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机会。
(三)服务跟进,满足儿童发展需求
6.普惠托育。支持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扩大普惠性托位供给。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服务供给和政策制度建立,推动机场、主要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7.教育均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完善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源建设工程,按规划落实居住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挖掘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潜力,推进涉农区城区学位资源建设,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发挥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一人一案”优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8.健康保障。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降低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持续推进新生儿和儿童相关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母乳喂养促进行动,6 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到2025年,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40%以上。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保证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预防肥胖等健康理念,到2025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中小学校?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
9.医疗支撑。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以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 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开展儿科医疗质量控制,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新生儿科等儿科医师培训,完善相关人才发展激励机制。推动各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特色服务能力。依法推动儿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儿童参保扩面力度,按规定资助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中的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实施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低档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儿童家庭就医负担。开展以环境设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要,医疗保健服务优质高效为重点的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
10.文体服务。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十四五”期间,每年出版高质量的儿童读物?500 种以上。举办少年儿童喜爱的展览展示、文艺演出、互动体验等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做好少年儿童各类艺术活动的宣传展示工作。积极发挥图书馆亲子阅读基地作用,开展节日主题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打造系列公益课堂。配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儿童体育设施。释放赛事活动对培养儿童锻炼习惯的杠杆作用,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活动,开展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展专项指导,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
(四)权利保障,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11.福利保障。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做好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通过定期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台账。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等方面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不断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和质量。推动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对符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心理辅导、寻亲、特殊教育等服务,提高照料服务水平,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探索家庭式养育模式。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落实收养评估制度。
12.康复服务。落实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效衔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助力残疾儿童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
(五)空间友好,提升儿童活动品质
13.建设友好社区。发挥政府、社区和家庭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制定合理的建设分工和方案。结合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等项目,对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工作。推进利用社区空间,建设儿童之家、图书室、体育场所、游戏广角、托育机构等,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引导儿童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以儿童参与为核心的社区活动,打造儿童交流和展示平台。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保障提升全市各类儿童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在全市打造不少于100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
14.落实友好出行。在学校周边优先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出行系统建设,为儿童提供独立、有趣、安全的出行空间,逐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社区等儿童主要活动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视频监控及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化改造,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出行有关要求,合理划定道路红线及道路断面,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提升儿童独立出行比率。
15.共建友好基地。提供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实践活动场所。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推动符合条件的湿地公园开展科普、体验等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儿童体育公园建设,推进城市和郊野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增加体育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儿童活动空间环境评估工作。
(六)环境优化,确保儿童成长健康
16.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天津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着力推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提升我市学校家庭教育质量。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17.校园安全。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验室、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探索少年警校建设,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依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车进行规范管理和排查安全隐患。
18.网络安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属地网站平台、账号的巡查力度,依据相关部门意见依法依规处置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平台。指导各区网信部门督促属地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清理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持续净化网络空间,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加大对本市网吧的安全巡查,保障实名登记上网及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禁止儿童或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落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指导网络游戏企业接入国家防沉迷系统。
19.文化安全。推动各级文化文艺单位和社会力量创作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充沛、适合儿童观赏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学习展示类活动。组织少年儿童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军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选树各行各业、各类群体中涌现出新时代先锋模范,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严格审查,确保图书、音像制品等文献信息资源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读书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阳光积极的成长理念,传播优秀丰富的文化知识。编印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爱国主义教育漫画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推广活动。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向少年儿童健身活动开展指导。
20.食品用品安全。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儿童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营养用餐。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儿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
21.人身安全。优化儿童安全成长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充分考虑儿童物资需求特点,做好差异化储备。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杜绝家庭暴力事件。及时掌握行为异常、有心理疾病倾向、违法犯罪学生信息,开展教育和帮扶。快速处理涉未成年人警情,防止其受到进一步伤害,依法加大对侵害人的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工作,推动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不断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多维度、多层次、立体化建设和改造。
(二)完善政策支持
????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鼓励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将儿童友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和专项债予以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力而为,推动规划组织实施。
(三)分类分批推进
开展市级儿童友好城区和示范儿童友好社区评选,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区和社区先行先试,加大对示范城区及社区的经费和项目支持,分批分期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四)加强监测评估
结合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制定符合天津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监测评估标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对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对全市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依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五)强化宣传交流
深度普及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不断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尊重和关爱儿童成为全市共识和集体行为。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参考国内国际城市建设经验,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先进做法,推广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