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2019年开始,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0年末,全省共有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979家(公办95家、民办884家),其中事业单位性质51家,营利性质415家,非营利性质513家。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39.62万人,托位3.6万个,入托婴幼儿2.6万人,入托率6.5%。
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制度。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与吉林大学进行项目合作,印发5000份调查问卷,了解育龄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深入各市州托育机构调研和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较好的上海市学习,经过多方求证,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二是落实托育支持政策。完成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直管县编制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实现托育机构政策刚性推进效果。吉林省在全国率先以政府名义印发省、市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在国家婴幼儿照护工作会上得到表扬。三是规范登记流程。2020年7月份,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编办等4部门印发了《吉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审批流程。四是落实备案管理。2020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省备案人员线上业务培训,搭建国家技术人员、全省卫生健康行政人员、托育机构负责人等参与的托育业务交流群,提高备案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目前,吉林省在国家托育管理平台上管理用户注册完成率为100%,2020年托育服务机构系统注册数和托育机构平台备案数总体排名位于全国第5位,吉林省托育机构经验做法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专刊转发,并被国家确立为国家“十四五”托育服务信息化规划制定的15个成员省份之一。五是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起草《吉林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近期正在向各市州、托育业务专家和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等9个省直部门征求意见,拟在10月份前在全省印发。
落实政府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主导责任。一是纳入长远规划。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吉林省“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围绕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长期发展目标,提高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二是纳入目标管理。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内容,纳入“吉林省人口与健康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清单,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作为省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主要任务,落实各级政府主导任务。三是纳入部门职责。连续两年将“支持发展托育服务”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明确15个配合部门工作任务清单,按月报送工作完成情况,按季报送工作总结,压实省直责任部门主体责任。
多渠道争取托育机构建设资金。一是争取托育机构专项。会同省发改委向国家报送了《2020年吉林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申请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1000万元,省内7家托育机构受益;申请大安市政府地方债务专项1200万元,改、扩建吉林省第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医、育、教”融合的大安市公立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二是引导民营资本投入。梅河口市政府引进社会资本2000万元,依托台湾华倍爱斯托儿高端品牌,建成梅河口市大型托育服务综合体,助推当地托育机构建设加快发展。
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创建省级托育试点。2020年初,印发了《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时间表、路线图,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全省979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现状,编制了《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验收评估指标》,择优确定19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单位。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10月份,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创建现场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二道区金色8里城等3家试点托育机构,长春市、吉林市等5家单位交流试点创建工作经验,引领全省婴幼儿照护工作整体提升。三是创建市级托育试点。2021年5月份,印发《吉林省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9个市(州)的每个县(市、区),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建立1家试点托育机构,实现在2021年底前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市级试点托育机构。四是实施托育服务机构评估验收。2021年6月份,下达《关于开展2021年托育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托育机构省、市级试点单位和备案托育机构建设现状、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机构运行、试点作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试点创建、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估,推动提升全省托育单位建设质量。
建立托育人才培育体系。一是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会同省人社厅将育婴师、营养师培养纳入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联合省教育厅在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开始招收3000名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学生,形成人才长效培养机制。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印发了《关于成立吉林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多行业、多领域遴选,建立全省婴幼儿照护专家库,为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提供人才支持。
积极谋划托育体系建设长远目标。探索“十四五”吉林托育服务发展新模式,形成吉林省“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发展目标。即持续加大省、市两级试点样板影响力,推进政府支持力度,提升试点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托幼服务一体化政策,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实现到2023年,全省市、县两级建有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体系;通过支持机关和大型企事业等单位举办托育服务、鼓励民营资本引进品牌连锁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方法,力争到2025年,全省实现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平衡。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