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贯彻落实促进养老托育服务 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68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现将《衡水市贯彻落实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市是全国32个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之一,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是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重要方面,对于减轻家庭养老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将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接受人大监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推动养老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托育有关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要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成效、时间节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聚焦服务“一老一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着重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定期组织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构建具有衡水特色的养老托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衡水市贯彻落实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详见原文)
来源:衡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