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宝】2000多G内容,终身免费更新 | 快来体验【智能幼师】,感受智能魅力! 6月23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向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完成东莞市政府关于“培育6家婴幼儿照护示范机构,提高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的工作任务,制定该方案。 创建主体 东莞市依法登记且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按照方案要求,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且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为创建主体,可参与本次创建: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供科学规范的托育服务,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2、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及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3、开展连锁化经营的托育机构只能选取一个点参与申报。 创建方法 通过审核评分方式,选排名前6位机构为首批示范机构 按照方案要求,2021年全年东莞市将开展该项创建工作,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镇街(园区)推荐的机构,按照“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表”中的指标逐一进行审核评分,得分排名前6位的机构,作为第一批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 得分排名前6位的机构还将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官微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相关单位还将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核查。计划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确定工作,发文授予其“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称号并授牌。 示范机构示范周期为3年,期满后将进行重新申报复审。 创建流程 7月-8月开始申报,预计10月-11月出审核结果 本次创建工作分为机构申报、初审推荐、审核确定、宣传推广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创建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今年7月-8月为机构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可向所在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报。申报前,托育机构需按照“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表”完成自评,达到必达项目且自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机构,再填写“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表”报给所在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8月31日前,托育机构需完成自评、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初审推荐,预计将在今年9月完成。届时,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以“东莞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专家库”成员为基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初审组,按照“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表”对申报机构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机构,并填写推荐表。其间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将对各镇街(园区)初审推荐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 审核确定,将于今年10月-11月期间完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将对各镇街(园区)推荐的机构,按照“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表”中的指标逐一进行审核评分,最终得分排名前6位的机构,将作为第一批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 宣传推广,预计将于今年12月,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创建工作的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东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蓬勃健康发展,逐步建成形式多样、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东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以满足群众需求。 相关链接(扫码获取) 1.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表 2.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表 3.东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表 来源:东莞时间网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国家婴幼儿托育服务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