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建议及目标纲要婴幼儿照护
服务梳理之黑吉辽
01 黑龙江
目标建议
01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升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水平,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02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促进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培训、家政、物业等产业提质扩容。
目标纲要
01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升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水平,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发展模式,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02
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03
在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0.38(个),2035年为4.5(个)。
04
聚焦涉农产业链和医药、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产业链,兜住民生产业安全底线。
05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促进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邮政、体育、培训、家政、物业、广告等产业提质扩容,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06
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及适幼、适老化改造,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02 吉林省
目标建议
01
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鼓励优生优育,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02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发展文旅、体育、养老、抚幼、家政、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等服务消费,深度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注:吉林省目标纲要尚未发布)
03 辽宁省
目标建议
01
落实生育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引导域外人口流入,遏制人口总量下降态势。
(注:辽宁省目标纲要尚未发布)
(未完待续)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