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先后印发《安吉县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安吉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安吉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探索符合安吉县实际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促进多元化照护服务发展。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
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
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有所提高
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全县培育5家以上示范单位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
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照护服务模式有哪些?
创造多元托育模式
鼓励个人、企业、幼儿园、社区等主体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探索发展培训基地式承办模式、托育一体化承办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承办模式、社区配套用房承办模式、企业内部承办模式、纯市场化承办模式等多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
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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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 -
对于企业自办或是社会资本合办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作为单位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
从业人员有哪些要求?
1.托育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城乡发展规划、群众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托育机构的场地应当选择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
2.每个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一般设置四种班型:
3.合理配备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数的比例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合班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