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从今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四川将在成都、南充、宜宾、达州、巴中、绵阳、广元、泸州、遂宁、阿坝、甘孜、凉山12个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以生活照料、保健护理、健康管理、教育指导为内容的0—3岁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据悉,试点单位将充分利用儿童福利机构丰富的婴幼儿养育经验、完备的基础设施、完善的管理制度,聚焦群众关切,主动拓展工作职能向社会开放,积极探索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工作路径。
托育试点单位授牌
5月30日,由四川省民政厅联合成都市民政局主办的四川省儿童关爱保护暨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在成都市儿童福利院举行。四川省民政厅向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托育照护试点单位代表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授牌,标志着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托育照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在当天举行的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托育照护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对《全省婴幼儿托育照护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在儿童养育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积极争取卫健、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队伍建设和专项资金方面的支持,结合社区家庭服务的深化、拓展,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社会组织介入等多种方式开展试点,探索儿童福利机构专业化、规范化托育工作新路径、新模式。要建立安全防范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婴幼儿托育安全管护工作。
据悉,截至目前,四川省现有儿童福利院73所,床位1.2万张,省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4所,未成年人保护机构115所。四川省在乡镇和村居一级共计配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福利主任5.4万名,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有效解决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8年12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满足广大家庭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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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省民政厅网站
国家婴幼儿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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