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行业是一个深受政策规定影响的行业,了解政策、执行政策,学会规避风险,是幼教从业者的必修课。纵观2021年,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了各项规定通知。今天,优师教研服务平台就为大家梳理2021年的学前教育政策,让幼教从业者更加清晰关于幼儿园的相关事项。
《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
“两个指南”的印发为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和校本课程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了具体指导,它标志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主题教育进入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新阶段。
《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此次教育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完善了民办教育的相关制度,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的积极互动。强化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法精神,有利于更好地稳定预期、指导实践。维护了民办学校及其受教育者、教职工、举办者等主体利益,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破解了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系统整合、创新完善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双减”意见指出: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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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优师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