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北京市教委等九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正式公布。
文件提出:要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大力精简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列出清单,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可以对中层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可通过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由学校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要强化评价导向作用,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考试、测试、监测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坚决杜绝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在拉开差距,激励有作为、肯担当的干部教师,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健全和完善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疗休养制度,重点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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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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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
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总体部署,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要求,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学校管理的问题导向,坚持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的内在动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促进首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首都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为建成理念先进、体系完备、质量优良、环境优越、保障有力的首都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1.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支持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不断丰富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实施特色校本课程,增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权、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因材施教,发展每一名学生优势潜能,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凸显学生主体地位,以学生发展为本设计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激发学习兴趣,为学生留出充分思考和表达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构建研训一体的研修活动体系和机制,整合利用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丰富的研修资源,整体提升研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加强教学方法、教学评估、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评估的研究,促进有效教学、科学学习。严肃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和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大力精简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列出清单,统筹部署开展,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2.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可以对中层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学校根据编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可通过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完善教师“区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考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各级各类学校数、在校生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编制统筹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学校依据分配的编制额度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编制和岗位数量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校内竞聘,学区(教育集团)内选聘、跨学区(教育集团)选聘等多种形式自主择优聘用教师,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3.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申报年度预算,经过严格预算评审后并及时批准下达,由学校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健全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预算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基础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定额标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小学进行捐赠,完善教育捐赠管理,研究由学校自主使用的具体措施,激发办学活力。
三、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4.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完善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实施细则,研制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加大评价结果的使用力度,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教育经费拨款、对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提高办学质量。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考试、测试、监测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坚决杜绝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5.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注重精神荣誉激励,健全教师荣誉制度,积极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榜样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强化专业发展激励,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定额标准,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常态化教学研究、集体备课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校级教学研究与指导团队,广泛开展听课、评课、赛课、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进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开展校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在拉开差距,激励有作为、肯担当的干部教师,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健全和完善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疗休养制度,重点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建立教师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制度,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帮助教师及时疏导、缓解心理压力。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畅通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渠道。依法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教师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尊重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创造性,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
6.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大力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各个环节;注重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文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采用民主的方式,集中全校师生的智慧,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凝练出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理念、“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创作设计富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完善学校的制度文化、活动文化、历史文化、环境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
7.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推动优质资源校带动一般学校、乡村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统筹区内集团办学,鼓励跨区集团办学,规范异地集团办学,优化集团办学布局;合理确定集团规模,优化集团治理结构;促进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支持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鼓励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倡导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发挥资源辐射作用,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改革创新,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优化干部教师薪酬制度,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和贯通培养机制,激发集团发展活力。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学区治理体系,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学区发展模式,健全学区管理机制,建立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统筹学区资源供给,促进学区内学校多样特色、优质均衡发展。对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应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实施“互联网+基础教育”方案,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传递课堂资源,通过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线上流转,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学生学习需要,推动教师发展。
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
8.注重选优配强校长。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和校长,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校长职级制度,健全中小学校长培训制度,根据校长的岗位需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校长成长阶段特征和专业发展需要,构建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体系,实行分类、分层、分岗全员培训,实施名校长发展工程,造就一大批高水平办学治校人才。全面提高校长履行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保育教育)、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治理、调适外部环境等专业职责的能力,全面提高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奖惩机制,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完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制度,促进校长安心办学、专心办学、静心办学。按照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条件标准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9.注重加强条件保障。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教育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全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保障教育用地供给;细化办学条件标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空间合理配置;科学指导各区抓好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落地与实施;持续指导各区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有序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校舍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使用;积极协调市住保办,在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上争取政策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健全基础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定额标准、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创新编制管理,建立教师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领域、行业)调整机制,市级统筹、区级调剂、以区为主,动态调配,根据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区域内中小学合理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内统筹调配,每年动态调整。校长在履行学校管理职责、承担专项重要工作、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秀校长办学治校经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结构,突出岗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结构中的权重,有效体现教师所聘岗位、承担责任、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完善区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办法,突出绩效工资调整的导向性,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形成“越往边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定期开展“北京市人民教师奖”“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活动。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和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建立“北京银行乡村教师奖励基金”,2021-2025年将出资1000万元,用于奖励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和20年的优秀乡村教师。
10.注重拓展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大课堂建设,定期发展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丰富社会大课堂资源。规范社会大课堂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制度,丰富实践活动课程供给。巩固连环画、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成果,进一步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推动少年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繁荣健康发展,面向社会遴选一批、组织专家创作一批、突出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图书、歌曲、影视、动漫等文化精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五、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11.完善宏观管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法依规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作用,通过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和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依法依规选用教材和开展学科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强化监督管理。
12.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和完善学校的决策机制,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稳妥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运行的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支持保障。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听取意见。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规范家长委员会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指导学校对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依章办学,提升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危机的能力。
13.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公告栏、校园网信息公示栏等多种形式,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组织实施
14.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把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作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府统筹,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稳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举措。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
15.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密切家校沟通,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要切实增强广大校长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激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妥善化解处置涉校涉生纠纷,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办学活力显著增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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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福
校对:乔贝乐
审核:渔樵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