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617号建议作出答复。
有人大代表建议,将体育、美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学科类培训管理,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
对此教育部表示,体育、美育校外培训主要为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等个性化需求,与数学、外语、语文等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显著不同。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机构。
同时,教育部一直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体育、美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采取价格监测、资金监管等一系列举措,督促其坚持公益属性,避免过度逐利。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场地设置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培训时间要求、加强价格监管等建议,教育部也逐一予以回应。
教监管建议〔2022〕2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现答复如下:
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您提到的关于严格场地设置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培训时间要求、加强价格监管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也与教育部的工作举措不谋而合。当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受到大幅压减,体育、美育等非学科类培训问题开始凸显。教育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持续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
一、严格场地设置要求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各地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目前,北京、天津等全国一半省份陆续出台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标准中对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场地面积作出了明确要求,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提供了前提。目前,各地正在按照新标准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快审核。
二、加强安全管理
关于您提到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要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2022年6月,教育部会同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场所设置、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在日常管理中,着力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包括体育、美育培训机构在内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明确培训时间要求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双减”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这些规定,明确了校外培训时间要求,旨在有效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确保其健康快乐成长。为落实文件要求,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常态化巡查,严防各类违规问题发生。
四、加强价格监管
2021年寒假期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各地开展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培训收费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公示、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杜绝培训恶意涨价和超时段收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价格监管,2022年4月起,教育部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在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持续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市场价格监测,截至2022年7月的监测结果来看,全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五、关于将体育、美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学科类培训管理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问题
体育、美育校外培训主要为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等个性化需求,与数学、外语、语文等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显著不同。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机构。同时,教育部一直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体育、美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采取价格监测、资金监管等一系列举措,督促其坚持公益属性,避免过度逐利。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继续依法严格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下一阶段,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服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期待在科学的管理和引导下
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
能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服务!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全国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