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篇一: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扎实落实各级对学校和幼儿园师生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稳定和谐,希望各单位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按照“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镇安监所特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抓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制”、“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进出校门检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二、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上课期间学校大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2、学校、幼儿园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并保持警觉。学生进校、放学时,校长、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校门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教办人员要包学校,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四、建立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立即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学校安全档案资料的建设,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五、立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电教育,食品安全教育,传染病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防突发事件教育,防物品、药品安全教育。.及时与家长和相关部门取行联系,杜绝学生进“网吧”现象发生。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学校的消防设施要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合格。要保障教学通道的畅通和照明,对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强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教育,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强校舍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固学校内各种设施,坚决杜绝校舍倒塌和学校设施不牢固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校内、校外(包括假期、周末、午休、正常上课作息时间之外等所有时间)活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学校责任,确保学生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九、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不得以预防和保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品,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
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按照新教字[2003]95号《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认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一、凡组织学生外出,不准乘坐“三无”(无证、无技术参数、无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车辆、船只。
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镇安监所,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措施。
篇二: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教师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起维护幼儿的责任,经本班教师、家长商议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
二、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三、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四、上课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2:00–4:00。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班规定的时间入班。幼儿在放学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五、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六、家长要文明有序来校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七、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若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八、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开学校。
注:每天准时放学,不接送者的幼儿家长请注意:每天上午11:20,下午4:00幼儿离开学校,请您监督孩子按时回家,学生放学以后的安全由家长自负,学校老师拒不负责。
[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