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少工委:
为抓住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重大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各民族孩子的心灵深处,全国少工委拟在今年暑期继续举办“各族少年手拉手”夏令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族少年手拉手,共圆美丽中国梦
二、时间地点
2015年8月,活动为期一周,地点拟为山东省青岛市。具体时间地点、报到安排、活动日程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1.体验军营生活。与解放军战士开展交流,聆听军旅故事,体验军营生活,观摩军事训练,接受国防教育。
2.体验蓝色国土。参观海军舰艇装备,感受祖国广阔海疆和人民海军建设成就,增强海洋国土意识和海防观念。
3.体验时代发展。实地参观企业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感受祖国发展,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4.体验情感交流。开展“各族少年手拉手,共圆美丽中国梦”故事汇、素质拓展、分享交流等活动。
四、组织工作
(一)民族地区组织工作
1.营员选拔。
各少数民族营员共140人,男女各半。选拔标准为:
(1)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之间(9至14岁)出生的少先队员;
(2)热爱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
(3)能够使用普通话,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交流沟通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4)身心健康,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传染病;
(5)掌握1—2项反映本民族习俗、文化的技能或特长,能描述家乡的状况,能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的小故事;
(6)生活在单一民族聚集区、边远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少先队员优先;
(7)在城乡手拉手、书信手拉手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手拉手”故事的少先队员优先;
(8)往年参加过全国少工委“各族少年手拉手”夏令营的少先队员不再参加。
2.领队和带队辅导员选派。
有关省(自治区)少工委各选派领队1人,带队辅导员若干名。领队应为省级少工委或团委正式干部,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有吃苦精神。带队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熟悉营员情况,是营员所在地区的大中队辅导员或骨干教师,兼顾男女性别。
3.相关准备工作。
(1)有关省(自治区)少工委要对营员提前进行培训,明确有关要求;
(2)营员要携带夏季民族服装1套;
(3)营员要动手制作3—4件有本民族特色的小纪念品,入营时携带。
(二)山东省组织工作
1.营员选拔。
山东省少工委负责选拔汉族营员140人,男女各半。选拔标准为:
(1)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之间(9至14岁)出生的少先队员;
(2)热爱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
(3)身心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强,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传染病;
(4)性格开朗,乐于交流,具备一定的文艺、体育特长;
(5)在城乡手拉手、书信手拉手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手拉手”故事的少先队员优先;
2.领队和带队辅导员选派。
山东省少工委选派2名领队,16名带队辅导员(男女各半)。领队应为山东省少工委和青岛市少工委正式干部,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有吃苦精神。带队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熟悉营员情况,是营员所在地区的大中队辅导员或骨干教师。
3.相关准备工作。
营员要动手制作3—4件小纪念品,入营时携带。
(三)活动经费安排
营员、领队和带队辅导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的食宿、活动费用全部由全国少工委承担。少先队员营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全国少工委报销,成人营员的往返交通费回本人所在单位报销。
五、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营员选拔和培训等工作。7月15日(周三)前,请将人员信息汇总表、营员推荐表、领队和辅导员推荐表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少先队员代表同时报本人、父母的户口页复印件。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请邮寄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100005,信封注明“青岛夏令营”),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所有相关人员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办理证件需要)请同时发送至2014gzsn@54edu.org。
联系人:吴学敏 沈子尧
电 话:(010)68717002、85212090
手 机:13811155350、15210583389
传 真:(010)68717153、85212043
邮 箱:2014gzsn@54edu.org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