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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将至,幼儿园收费问题关系到幼儿园、民众的切身利益,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如何针对公、民办园收费实际情况,制定更合理的收费标准,则成为当前政府最为关注的焦点。
公办园收费上调
公办园成本高,收费标准低。近期,为扭转公办园办学成本与收入长期倒挂的局面,多地纷纷发布公办园收费上调通知。其中:
安徽省合肥全市市区幼儿园收费有所调整,即财政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70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45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1900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公办园在全额拨款公办园新标准基础上上浮15% -30%,本次调整自2020年秋季学期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广东省深圳市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即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河南省在收费项目仍然实行省级管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各公办园2020年秋学段可按新标准收费。即寒暑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保教费可在已核对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
四川省德阳市鼓励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保教费标准可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民办园收费规范化
尽管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园收费较高,但具体情况参差不齐。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对宋亚强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监管》做出的答复中提到,尽管大部分民办学校能够按照规定要求收费,但仍存在不规范行为,为此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督促民办学校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和依法规范收退费行为。
多地发出公办园收费上调的通知,对于公办园来说政府扶持加收费上调,无疑给自己的园所上了一份双保险,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民办园收费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适度调整的空间。民办园对收费拥有相对的自主权,但尽管如此,民办园也应依法规范自身收费行为,自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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