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海南学前教育提出的具体目标。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文件,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积极提高办园质量,提供更多有质量保障且收费合理的学前教育学位。
文件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市县三级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按照协议价收取保教费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凡符合区域性幼儿园建设发展布局规划,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均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经认定的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期间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财务及其他方面的依法监管。需要注意的是,民办幼儿园中,存在违法办园行为、小学化教育倾向严重、年检不合格者或年检暂缓通过限期整改后复检不合格者,以及近两年内发生过较为严重安全事故或者办园环境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者,均不得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文件,我省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一是按照1200元/年·生的补助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以实际在园幼儿数进行统计。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将被纳入各类幼儿园培训项目,与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三是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四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幼儿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此外,我省还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扶持,同时鼓励各市县在上述奖补的基础上,通过租金减免补助、教师培训补助、教师工资补助等形式,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教职工工资待遇。年检不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被取消资格,并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文件还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作出规定。其中,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级别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1.8倍以内。其他市县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级别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1.5倍以内。
没有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的市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协议价标准可在政府相关部门和申请认定加入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具体提高幅度可综合办学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由教育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确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申报办法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蔚林
编辑丨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