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委局发布《关于做好郑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郑卫〔2020〕49号),从管理归属、登记备案、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等四大方面十八小方面做出了详细通知。
这标志着郑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工作正式启动,更标志着托育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新时代,规范、安全成为托育的主题关键词。
下面,微主编从文件中梳理出十条核心干货,供大家参考。
一、婴幼儿托育机构(社会)与幼儿园托班归属部门不同。
婴幼儿托育机构归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管理,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应设婴幼儿照护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区域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不包括幼儿园开设的托班)的行业管理、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参照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托育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对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实行监 督管理,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婴幼儿托育机构与幼儿园一样,实行分类管理。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婴幼儿照 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此处划重点:对符合条件的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照护服务,予以免征增值税,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可按照规定,享受非营利组织有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 以上且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
鼓励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放大学、妇幼保健系统等加强对照护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部门负责照护 人员培训、人社部门负责保育人员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保健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六、实行机构管理人员和照护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
实行机构管理人员和照护人员执业资格准入。一是从业人员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并应提供相应 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相关专业的从业资格证等。二是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并将纳入个人征信管 理体系,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托育机构应实行明码标价,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并使用规范的专用票据。收费时段与照护服务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处划重点)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局、城建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司其职。
2020年底,各县(市、区)建立1-2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这对于已经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是一个利好。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河南省人口学会于近日成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由河南省人口学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和大河报社联合举办的2020首届中国(郑州)托育发展万人论坛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大河厅举办。届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大会现场协同多个婴儿照护部门,针对托育机构如何登记备案、审批、注册、申报补贴等政策进行官方解读,同时邀请多名河南省托育行业实战先锋进行干货分享,解疑答惑。
如需报名,请移步:
最后,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委局关于做好郑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供大家参考。
文字 | 学前微主编
“学前微主编”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微主编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