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9号),切实提高精准培训的组织能力,努力形成“学习强师”的可持续发展局面,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和校园长队伍情况制定了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培训项目(下称“国培计划”)规划(见附件1、2、3)。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本年度“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安排,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其中:中西部项目安排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修、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训三类项目(部分项目设若干子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安排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专业补偿培训、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访名校浸润式培训、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八类项目(部分项目设若干子项目)。培训工作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落实扶贫攻坚,提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素质;落实分层分类,改进教师培训内容与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我省2020年继续使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建设各级项目团队,通过开展引领性创新性培训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着力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2020年我省共确定22个县(区)为“国培计划”项目区县(为全省2019年度新增的22个贫困县),36个县(市、区)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县(见附件4)。其中,“国培计划”项目区县在2019年基础上今年延续实施“国培计划”,由区县教师培训管理机构与承训单位联合实施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的相关项目,重点对乡村教师开展周期性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县与承训单位联合对县域内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整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完成教师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不少于25学时)的培训。
二、择优确定机构2020年,省教育厅将继续通过委托招标公司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2019年度延续实施项目继续由当年中标机构承训)、幼师国培项目中各项目(含各子项目)的牵头承训机构。同时,通过委托招标公司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各项目区县的承训机构(总数不超过5家)。
“国培计划”中,含有集中研修、跟岗培训、工作坊研修等多个环节的混合式研修项目,可由一个单位牵头、几个单位联合申报;或由一个单位单独申报,中标后安排相关机构联合组织实施。工作坊研修环节必须由教育部文件公布的推荐名单内的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实施。跟岗培训、影子培训、名校访学等环节可由各项目中标的牵头单位协调省内外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承训。经招、邀标后流标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中标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据教师校长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优化项目内容设计,立足服务学生成长,突出育人主线,重点围绕学科育德、学科知识体系、课堂学习指导与有效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等方面完善培训课程设置。要实行任务驱动教学,突出教师参与,强化教师实践,注重成果产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师风建设、家校合作、三科统编教材学习、金融与诚信等列入培训的必修内容。同时,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设置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信息安全、学生视力保护等培训专题,并优化组织实施流程,灵活安排教师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项目执行进度。要严格参训教师管理,开展学员培训成果应用考核,及时向学员选派单位通报参训情况。要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改善培训条件,引导学员培训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强化规范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团队,成立相应的“国培计划”工作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要继续加强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分层递进的市、县、校各级培训体系建设,重视骨干教师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名师名校长和国家级骨干教师带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作用、骨干培训者推进培训专业化的引领作用,大力提升县级教师发展支持体系的专业能力,有效带动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和教师自主研修。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教师培训选学,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切实加强培训督导与评估。要统筹规划本地教师培训项目,健全教师参训数据库和储备库,合理安排“国培计划”、全员培训和其他培训项目参训教师,根据“国培计划”项目条件精准遴选参训学员,合理规定周期内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的限制次数,有效缓解教师工学矛盾,避免达到年度学时和学分要求的教师重复参训。对不符合“国培计划”参训条件的学员,由项目承训单位劝退。要将教师参培情况纳入培训诚信档案,对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承训单位劝退及未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在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培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采取专家实地调研、学员座谈、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各承训机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通报。
四、开展十年总结
各市教育局要对“国培计划”实施十年以来的主要经验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搜集本地“国培计划”相关图片、视频、文档等资料,提炼所属项目区县和学校实施“国培计划”的价值、特色、创新点,并汇总参训教师的生成性成果和总结性成果,形成本地“国培计划”典型案例,于8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将在厅网站开设“国培计划”专栏,对各地近年来“国培计划”实施成果进行宣传,并向教育部推荐优秀成果、案例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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