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37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南宁市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南宁市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0日—7月10日。各县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延长宣传时间。
三、宣传重点
(一)珍惜亲子相处的美好时光。回顾疫情期间家长和幼儿进行亲子锻炼、亲子游戏、亲子互动等精彩瞬间,帮助家长充分认识亲子陪伴的重要性,与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亲子游戏活动,增进亲子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弘扬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抓住教育契机,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典型人物和事迹,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正能量。
(三)家园共育做好常态化防控。宣传展示特殊时期幼儿园和教师指导家长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开展线上育儿指导等方面的家园共育活动,展示幼儿园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创设温馨复学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幼儿调适情绪状态,做好心理疏导和调适工作,更好适应返园生活。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17日)。市教育局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也要相应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指导幼儿园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6月18日—7月10日)
1.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通过公益视频讲座、专家直播间、远程咨询等宣传活动,实现增强家长有效陪伴意识,促进亲子之间感情、营造良好心理氛围、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等目标。
2.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幼儿园通过制作宣传片、宣传栏和宣传材料,利用家园微信群或QQ群等多种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家庭亲子活动展评、交流等活动,遴选一批有价值的亲子活动视频或精彩文章进行推广、交流。
(三)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13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给予宣传和表扬。宣传月期间可随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报送1次,我局将择优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3日前将总结材料发送至nnsxqjy@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将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和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认识做好科学保教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家园合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宣传月的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结合复学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宣传总结推广幼儿园疫情防控、科学保教、指导家长开展亲子活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复学后家长的顾虑和育儿困难问题,通过远程答疑、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科学防控,坚守安全底线。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特殊时期幼儿园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幼儿园师生健康。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珂,陈玮雁;556804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日期:2020年6月17日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幼师微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