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现将《瓯海区托幼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托幼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瓯海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9〕60号)精神和省市区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努力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早教服务和指导,促进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02
目标任务
加大托育资源建设、统筹力度,推行托幼一体化建设,积极发挥幼儿园资源集聚优势,通过向下延伸增设托班,成立区早教指导中心,支持幼儿园利用周内正常上班、双休日时间,开展早教服务,重点在早教管理制度、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探索。
从2019年秋季开始,在幼儿园中开展托幼一体化工作试点,启动托育、早教工作,在部分公办幼儿园、二级以上民办幼儿园中开展托幼一体化工作试点。
到2025年,二级以上幼儿园托班设置率≥50%,2-3岁婴幼儿在幼儿园中入托率≥20%,初步构建起我区幼儿园早教服务体系。
03
主要举措
(一) 推行托幼一体化建设
1. 根据城乡发展规划,结合人口、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新建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合理增加用地面积,落实托班建设的规模要求,满足举办托班的用房需要。
2. 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的优势和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优势,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比例设置托班数,利用现有富余资源开设托班。2019年秋季开始,选择1-2所公办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服务,通过向下延伸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其他公办幼儿园中推广。
3. 建立托育成本分担机制和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省二级及以上优质民办幼儿园,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比例设置托班数,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二) 开展正常上班、双休日时间早教服务
1. 在公办幼儿园中开展早教服务。2019年秋季开始,选择2-3所公办幼儿园,利用正常上班、双休日时间,招收3岁以下幼儿,开展早教服务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其他公办幼儿园中加以推广。
2. 在优质民办幼儿园中开展早教服务。鼓励、支持二级及以上优质民办幼儿园利用正常上班、双休日时间,招收3岁以下幼儿,开展早教服务。
3. 成立区“早教中心”。配备专门人员3名,包括主任1名、财务1名、教学与师训1名,其中1-2名为在编人员。主要负责早教与托育课程开发、师资培训、业务指导等;对幼儿园开展早教与托育日常管理的规范指导;协助落实早教收费、教师待遇保障等;定期开展区域托育早教试点工作的展示交流等工作。
(三)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1. 合理配备早教师资。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规定,合理配备托班师资,包括事业编制、报备员额、非编教师等。2-3岁幼儿与托育人员、保育员的比例应当不高于7∶1。每个班级至少有1名托育人员,另根据收托人数配备相应卫生保健人员。
2. 建立重德有能的早教服务队伍。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确定从业人员岗位性质,积极探索早教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3-5名早教学科带头人,建好一支数量足、专业化、规范化的婴幼儿兼职早教服务队伍。建立岗前现场实训和定期复训等制度,对幼儿园托育、早教人员开展婴幼儿照护专业培训,使其系统掌握早教服务知识和技能,避免托班幼儿园化,不断提高托育、早教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每年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不低于72课时的职后教育培训。同时,将托育、早教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纳入教育管理范围,明确早教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激励,有改进措施,保托育、早教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 加强培育家庭科学育儿专业指导队伍。培育开放、多元、专业的家庭育儿指导专兼职师资队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壮大和完善科学育儿的指导力量。开发亲子课程、家长课程,通过开设各类科学育儿课程、讲座、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等途径,不断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04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幼儿园早教服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计财科、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基建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幼儿园早教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统一对幼儿园早教服务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有关配套措施,促进幼儿园早教服务规范发展。
2. 加强准入管理。凡开展早教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均需由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民办幼儿园开展早教服务须报区教育局备案。
3. 强化经费保障。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托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实施托育收费分类定价,对公办幼儿园举办托班开展托育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由区发改局会同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制定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委托优质社会力量举办托班开展托育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承办者根据办学成本自主确定。公办幼儿园利用双休日时间开展早教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民办幼儿园举办托班开展托育和双休日早教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早教服务机构安全防护、卫生保健、质量评价、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实行对幼儿园食品卫生、消防、安保等方面的日常动态管理。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附件:瓯海区2019年托幼一体化试点幼儿园名单
附件
瓯海区2019年托幼一体化试点幼儿园名单
1.增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 级 |
开设班级(个) |
幼儿数(人) |
1 |
瓯海区潘桥丁岙幼儿园 |
二级 |
2 |
40 |
2 |
瓯海区瑞鴻锦园幼儿园 |
预二级 |
2 |
40 |
3 |
瓯海区机关幼儿园 |
一级 |
2 |
40 |
小计 |
6 |
120 |
||
2.增设托班优质民办幼儿园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级 |
开设班级(个) |
幼儿数(人) |
1 |
瓯海区新桥第一幼儿园 |
一级 |
3 |
60 |
2 |
瓯海区南瓯爱绿幼儿园 |
一级 |
2 |
40 |
3 |
瓯海区郭溪塘下幼儿园 |
一级 |
3 |
60 |
小计 |
8 |
160 |
||
3.双休日早教园公办幼儿园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 级 |
开设班级(个) |
幼儿数(人) |
1 |
瓯海区机关幼儿园 |
一级 |
6 |
90 |
2 |
瓯海区第一幼儿园 |
二级 |
3 |
45 |
3 |
瓯海区第二幼儿园 |
二级 |
5 |
75 |
4 |
瓯海区第三幼儿园 |
二级 |
2 |
30 |
小计 |
16 |
240 |
来源:瓯海区政府官网、托育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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