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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课程体系、教学改革、办学条件、组织保障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说明。
工作原则中的“坚持面向全体,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在课程体系建设上要“树立学科融合理念”,这些顶层设计上的“大美育”理念,对中小学开展和改进美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大美育”的
价值意蕴
1.有利于全面认知美育
学校美育发展受阻于家长、教师、社会人士等对美育的片面认知。
(1) 避免美育认知窄化
有些人将美育视作艺术教育,认为美育是教学生弹琴、画画等,忽视美的丰富性。将艺术美作为美育的全部内容是人认知观念中“小美育”观念根深蒂固的表现。
毋庸置疑,艺术教育固然是美育,但美还包含心灵美、行为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社会美等,不能将丰富的美育与艺术教育划等号,因此,实施“大美育”有助于全面认知美育的内容。
(2) 避免美育认知技艺化
还有人认为美育是对学生进行美育技能训练。
美育致力于促进学生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审美意识的整体发展,只注重美育技能习得是一种重外在表现而忽视内在素养的表演作秀,这种表演性成分浓厚的艺术技能只是个人“自我人性的优雅装饰,而不是实现人格完善”。
以机械训练为主的技艺化美育是将习得的技能演变为修饰人优雅知性的“资本”,而无助于学生对美产生兴趣与爱并完善自身人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育育人价值的实现。
美育认知技艺化是一种以美育技能的片面发展代替审美素养综合提升的点状式思维,要切实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需要具备“大美育”式的系统思维。
(3) 避免美育认知矮化
有些教师将美育活动停留在低阶的感受美层面,缺少将学生引向表达美、创造美等美育高阶层面。
降维处理美育只是教人蜻蜓点水式的审美,难以培养人的批判创新精神。
美育的层次既有初级水平的感受美,也有中级水平的鉴赏美和高级水平的创造美,美育难以“挺拔”起来的原因之一是大部分人认为美育是小部分人的专业教育,创造美也只是专业者的任务,因此,在美育测评中也忽视对学生创造美能力的评定。
所以,实施“大美育”是要同时注重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
(4) 避免美育认知失谐化
美育认知失谐化表现为美育实施者在处理美育与德智体劳四育关系时误置美育地位引发的美育膨胀与美育萎缩两种极端发展态势,导致美育与其他四育失谐,既阻滞美育自身发展,也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片面发展美育,割裂美育与其他四育的联系,极易导致学生心灵过度脆弱,不利于培养其顽强的意志力。因此,柏拉图认为只有品质和谐发展的人才能做到“既温文而又勇敢”。
美育萎缩是过度消解美育独立地位,认为美育能被德智体劳中含有的美育内容替代,引起其独立存在合法性危机是美育实施者未认识到美育的独特功能,将美育提升人的审美鉴赏能力与塑造人的心灵等功能转由单一的智育或德育实现。
然而,将美育放置智育中容易走向只注重审美鉴赏力的培养,将美育放置德育中又只重视塑造人的心灵。由此可见,两者都陷入顾此失彼的困境。“大美育”理念是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使美育在与其他四育形成协调互补的关系中发挥其育人功能。
2.有利于重塑美育生态
学校美育生态失衡是指校际之间美育发展不均衡,如乡村学校美育与城市学校美育的失衡将产生美育不公平问题,许多乡村孩子基本没有机会接触美育。良好美育生态的重要标志不是少数人的美育,而是面向人人的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美育。
《意见》中强调在开展美育工作时要面向全体,缩小城乡差距与校际差距,让所有学生都能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当城市学校美育在大量优质资源的支持下已经朝着面向全员的高质量的美育水平发展时,诸多乡村学校还受困于美育“没有”的问题。毋庸置疑,这是学校美育生态失衡最严重的表现。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有学者认为这种不平衡“既包括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与精神生活水平之间的不平衡,也包括社会高雅艺术产品提供与人民审美接受能力之间的不均衡”。为实现美育生态平衡,实施“大美育”是关键之举。
《意见》中针对改进薄弱学校美育工作提出了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补充师资等具体举措就是保障美育工作要面向人人。
3.有利于构建合作的美育运行机制
“美育决不仅仅是少数教育家、美育家的事业,而是全社会、全人类的事业。”
推进美育工作需要学校美育协同家庭美育与社会美育形成美育合力,共同提升学生审美素养。然而,现实样态却是学校唱着美育独角戏,家庭和社会有关组织则处于缺位状态。
大多数家庭因美育并未被高考列为必考科目或作为升学考试的评判标准等原因,而不重视美育对人的价值。
另外,由于校社主体间存在协同育人观念弱化、合作育人机制缺失、文化隔膜等问题,学校尚未与社会美育机构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导致社会美育机构也没有参与到学校美育中来。
只有从“大美育”的理念出发,协调家校社之间的关系,构建合作的美育运行机制,在不同场域中连续性地开展美育才能真正将欠缺审美素养的人培养为完整而健全的人。
二、实施“大美育”的
基本逻辑
“大美育”是面向人人,由多元主体对学生开展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审美意识的教育。
“大美育”的服务对象是面向人人;“大美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家长、教师和社会机构;“大美育”的素养结构包括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审美意识。
1.大美育”的服务对象:面向人人
精英化的小美育是服务少数人,而多数人无权过问。这种偏限与传统社会中等级观念有关,在传统社会中,只有贵族阶层才能享有艺术之乐,大众则被排除在艺术圈外,甚至衡量艺术价值的高低也有意贬低大众感受美的能力:愈是大众无力感受、无力理解的,表明是高雅艺术,其价值也就愈高;相反,大众能感受、能欣赏、能理解的则被贬低为通俗。
《礼记·乐记》中记录着关于“声→音→乐”的学习过程,根据对“声、音、乐”的不同理解划分了三种不同水平,即:“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表明唯有君子才知道“乐”,乐教只是针对君子的教育。
柏拉图也认为,一般的人也不可能领略到美,只有那些“爱智慧者、爱美者”,即哲学家才能“解昏暗的工具(指感官,有肉体蒙蔽,所以昏暗)费极大的麻烦,才能从仿影中见出原来的真相”。
新时代实施“大美育”就是要实现美育服务对象的扩大,将属于小部分人的美育扩至所有人,让曲高和寡转向雅俗共赏,让人人都能欣赏阳春白雪。
蔡元培指出“美感是人人同具的。平常人虽然不是美术家,却没有不知道赏鉴美术的”。这意味着,虽然艺术细胞与天赋是一个人成为艺术家不可缺少的条件,但由鉴赏艺术而产生的美感经验并非艺术家所独有,因此,美育应成为“所有人的美育”,有人也认为“美育本质上是全民性的。要让美成为全体中华儿女的内在涵养,以德铸美,以美铸品,就必须加强全民美育”。
2.大美育”的实施主体:家长、教师和社会机构
(1)家庭是提升孩子审美素养的重要起点
认识到美育对孩子成长紧要的父母不是只将孩子送到艺术培训机构学习吹拉弹唱跳等技艺,同时他们也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美育。
在生活中开展美育也是我国传统家庭陶冶孩子心灵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宋代以后的平民家庭里,厅堂墙壁上会有几幅字画,日常使用的茶具上也会有几句诗或几笔画。”而在房屋建造与设计方面,“只要经济上稍稍过得去的家庭,他们在院子里,往往留有一块空地,栽几根竹子,凿一个小池,池里栽几株荷花,或者养几条金鱼。这种设置,看来极平常,但使你身处其间,可以自遣自适”。
父母除了利用诗意、优雅的家居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审美观外,还能与孩子共同参与用剪纸装饰门窗、日常摄影、手工艺制作等家庭文艺活动,使其在做中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
(2)学校是实现美育育人的主阵地
学校应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系统审美教育。
学生在教师的指引下学习必要的审美知识、获得审美能力、生成审美意识,从一定程度上说,其在未来踏入社会,面对数量庞杂且品质良莠不齐的文艺作品,能否做出正确的审美判断、避免陷入审美泛娱乐化危机,这很大程度上由其在学校打下的美育基底所决定。
与家长和社会机构相比较,教师是经过系统地学习美育知识的专业人,能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美育教学活动,具体落实美育的育人要求。
(3)社会机构协同学校发展美育有诸多意义
蔡元培认为“学生不是常在学校的,又有许多已离学校的人,不能不给他们一种美育的机关”。这种思想给予我们对美育的认识之一是美育工作是在学校、社会机构等多个场所由多个主体协作进行的。
社会机构协同学校发展美育有诸多意义,如能拓宽学校美育育人途径,提供丰富的美育课程资源和直接参与审美体验的机会,为薄弱学校补充美育师资,缩小校际之间美育差距水平。
可以说,学校美育离不开社会美育的支持与帮助。所以,社会机构要有公共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力量协作学校美育,弥补学校美育工作短板。
总之,实施“大美育”需要全员共同参与,家长、教师、社会机构都应共担责任,形成育人合力,当这三者自组织发起有困难时,政府需要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政府虽未直接对学生进行美育,却是三个实施主体之间的重要调和者。
3.大美育”的素养结构: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审美意识
美育实质上是提升人审美素养的教育。基于人的成长需要,“素养”并非只是掌握知识或提升能力,而是知识、能力与意识的综合。
从这个角度来看,“大美育”的素养结构应包括审美知识、审美能力、审美意识,“大美育”应教人审美知识,提升人感受美、鉴赏美与创造美的能力,使人养成审美意识。
(1) 审美知识是个体审美素养结构中的基础,是个体顺利地进行感美鉴美与创美活动的前提条件。
审美教育虽然不同于培养逻辑思维的知识教育,注重审美过程中的感性体验,但是其仍需要认知上的引导。审美以直接体验为主的特征使人在论及审美素养时常常忽视审美知识的涵养。
实际上,理性的审美认知与感性的审美体验并不矛盾。
“
每当我们打开一部艺术史,就足以发现,具有伟大的理智、深邃的感情之天才,才能创造真正不朽的杰作。像达·芬奇,不正是一个兼长科学的大艺术家吗?”
相反,缺少审美知识的审美活动是盲目的、低水平的,审美活动是个体直观地欣赏美的对象,审美主体在审美知识的指引下主动调整自己的注意方式以便快速进入审美状态。
尤其是以艺术为载体的审美活动,引领学生鉴赏和创造艺术美,更离不开艺术知识的铺垫。鉴赏山水画除了要了解山水画的画法外,还需要知道中国山水画美学理论中的“意象”“意境”等知识,否则就难以理解画蕴。
可以说,没有审美知识的指引,审美个体就难以进入审美世界。
(2) 审美能力是审美主体从事审美活动所必备的心理特征。
费尔巴哈指出“如果你对音乐没有欣赏力,没有感情,那么你听到最美的音乐,也只是像听到耳边吹过的风,或者脚下流过的水一样”。可见,缺乏审美能力的个体将无法在意识中对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作出回应,更遑论实现审美鉴赏与审美创造。
审美能力在“大美育”素养结构中居于核心位置。审美能力是一个多层级概念,包括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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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感受力:
是个体感知、接受美的能力,是个体通过审美感知从整体上直观地把握审美对象的形式与内容,进而与其建立审美关系的能力。
个体能顺利进行审美活动是以自身审美感受力为前提,这种能力同时也是发展鉴赏美与创造美能力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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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鉴赏能力:
是个体对审美对象进行鉴别、理解评价的能力。
审美对象是富有内涵与意蕴的,要深入理解其内涵与意蕴需要借助鉴赏美的能力。有了鉴赏美的能力,个体不仅能感受审美对象的形式美,还能深入理解其内容美。
鉴赏美的能力与感受美的能力相比是更高层级、更理性的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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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创造力:
是个体在感受、鉴赏和评价美的基础上遵循美的规律能动地创造美的事物的能力,是审美能力发展的高级水平,也是极具复杂性的审美能力,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表现。
美化自然、美化生活、美化社会关系等活动都体现的是个体审美创造能力。
(3) 审美意识是人对自然、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各种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
审美意识体现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结构要素有审美观念、审美趣味与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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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观念:
是人在审美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对美的感受、美的鉴赏与美的创造等问题所持有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对人的审美活动起着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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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趣味:
是人在审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带有情感的心理定势,是个体根据自己主观的喜恶情感对事物进行审美认识、判断与评价,具体表现为个体的审美偏向或选择。在审美活动中,审美趣味多以无意识的方式作用于审美选择与审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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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理想:
是人的审美意识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在审美感受、审美鉴赏、审美创造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完善形态的美的追求。
三、实施“大美育”的
路径选择
在“大美育”理念的指引下,实践中实施“大美育”需要继续在顶层设计上完善美育制度体系,创建“大美育”课程体系,构建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提高美育育人资源建设水平,以确保“大美育”育人目标的顺利实现。
1.完善美育制度建设
实施“大美育”需要提高美育制度建设的层级,即为美育立法。当前开展美育的工作指南多遵循的是教育部颁发的行政规章,而缺少效力更高的美育法规,这也是美育发展低效与缓慢的原因之一。
要保障“大美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中落实离不开美育法规的支持。
揆诸现实,社会中不少的艺术工作坊、科技馆、剧院、风景旅游景区等场所并未落实教育法规定的对教师与学生给予费用优惠,甚至存在大量各类乱收费的乐器考级培训班,同时,学校中还有挤占和随意删减美育课时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亟需加快美育法治化进程,有效落实政府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美育立法的深远意义,早日启动立法程序,解决美育的监管与问责等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美育法规体系,让美育工作有法可依。
2.创建“大美育”课程体系
美处处存在,实施“大美育”应有广阔的美育课程视野,即创建“大美育”课程体系既需以艺术课程为核心,又要有超越艺术课程的美育课程。
一是学校美育课程设计中应保障国家规定的音乐、美术艺术课程。
确保在开齐开好这两门课的基础上开设更多的艺术课程,逐步向“2+n”艺术课程方向发展。
二是注重改造学科美育课程。
学校课程中不存在与美无关联的课程,从符号到图形,从汉字到数字都含有美的元素。因此,要重视非艺术学科的审美化改造。
如马维林在分享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陶瓷之美与化学”是化学学科审美化改造的例证,该课“通过三种课堂场域(博物馆、工坊和教室),对学生之于陶瓷的日常生活经验进行了三个层面的改造:审美(动心)层面、操作(动手)层面和知识(动脑)层面”。
此外,郑州市第45中学一位数学教师将初中数学的一些知识点与音乐、美术、电子游戏等相结合,开展“大美数学”教学,编写《大美数学》校本教材。
三是设计活动美育课程。
审美自带有活动性质,学校要拓展美育活动空间,如自然环境、博物馆等,搭建与之相关的美育实践活动平台。
如在秋天里开展活动美育课程,以秋叶为活动载体,带领学生进入自然环境中,将绘画(用色彩装饰树叶)、设计(用树叶设计贴画)、雕刻(在树叶上雕刻作品)、现代媒体艺术(拍摄秋叶)融合在活动中,这既能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又能使学生养成审美意识。
四是加强隐性美育课程建设。
推动学校文化这一隐性资源向课程化、美化方向发展,其主要是建设学校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美的学校文化氛围也可以成为“大美育”的载体。
3.构建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
“大美育”不是“就美育而谈美育”,而是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谈美育,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美育既不能被高扬也不能被替代,缘此需构建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
《意见》中也指出学校要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体系。以美育为基点的“五育融合”体系是实现美育的综合育人价值,也就是美育在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特殊价值。
构建该体系有两种思路:
一是“各育→美育”。
它是依托各育以实现美育目标为旨归,致力于“在谈各育中也谈美育,以各育引领美育发展”,做到以智增美,以德促美,以体健美,以劳育美。
二是“美育→各育”。
它是依托美育以实现各育的目标,致力于“在谈美育中也谈各育,以美育引领各育发展”,做到以美促德,以美增智,以美健体,以美爱劳。
构建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应解决“由谁融合”“借助什么融合”的关键问题。
(1) 针对融合主体而言,需要校长、教师、研究者、家长与社区工作者共同参与
他们不仅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而且也应具备对应的融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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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是负责在顶层设计上系统规划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的领导者。他们需要的融合能力是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的领导力,即建立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的制度、课程、教学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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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是负责具体落实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理念的实施者。他们应具备的融合能力为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教学力,即在课堂教学中把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理念贯穿在教学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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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负责针对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的学术研究,他们必备的融合能力是“五育融合”体系的研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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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除了对孩子进行基于家庭美育的“五育融合”教育外,还要配合学校完成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家校合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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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是除家长外的另一协同者,其任务是配合家庭和学校完成“五育融合”任务,同时营造良好的美育氛围。
(2)融合的载体选择
就“借助什么融合”的融合载体选择问题而言,“融合载体”既可以是具体的文学艺术作品,如书法、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也可以是实践活动事件,如教学评价、班级活动设计等。
立足于美育的“五育融合”体系的教学评价重点是评价美育与各育的融合程度,例如,劳动教育过程中的“美育融合度”;以设计班级主体活动为融合点,将美育纳入其中,如感悟“四季更替之美”,以此推进以美育为切口的“五育融合”体系。
4.提高美育育人资源建设水平
为缩小城乡学校美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塑造良好的美育生态,亟需提高美育育人资源建设水平。
(1)强化美育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扩充美育教师数量,解决美育师资短缺问题。
增加学校美育师资的数量有以下几种思路:
一是:
返聘身体素质良好、师德师风高尚、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退休美育教师承担学校美育课程并指导美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是:
鼓励在校有艺术特长的非美育教师兼任学校美育课程教师,并对他们进行专业的美育素养培训;
三是:
招聘专业的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等社会艺术专业人士进校兼职任教;
四是:
有经济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具备教育资格与达到专业要求的社会艺术团体机构承担学校课外美育社团活动指导工作;
五是:
与高校建立伙伴关系,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建立高校实习基地等途径,促进高校师生参与到中小学校美育教学中。
上述的方式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美育师资结构失衡问题。
其次,保障美育教师质量,打造一支美育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
提高教师审美素养应注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有机连接,师范生的职前美育应加强审美课程体系建设,教师的职后培训既要普及审美知识,也要提升教师在实践的美育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感受美、鉴赏美与创造美的能力。
此外,教师间还可通过集体研讨与交流、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方式共同成长。
(2)提高美育经费投入
地方政府应将中央划拨的教育教学支持资金细化管理,设立美育专项资金,加大向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倾斜力度,完善学校美育实施的标准化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学校美育发展,增加美育经费投入渠道。
此外,还应加快创建美育实践基地。学校应整合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的美育资源,充分利用大自然中的自然风光、社会中的非遗等优质资源,打造美育实践基地,拓展校外美育的实践空间。
本文转载与公众号“后朴教育”,作者:姜学艺·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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