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今年8月对幼儿园(公办)保教费调整后又一份针对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民办幼儿园定价无需备案,但须和家长签相关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通知》中强调,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
享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在与政府有关部门合同约定的最高标准内收取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民办幼儿园价格备案后就不再以备案价格作为收费依据,所以也不存在幼儿园今年打折、明年不打折,以备案价“折扣”来变动收费标准。
《通知》还提到,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外校转来插班生,其余学生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受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的影响。
“家长不用担心今年一个价格,明年一个价格。”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实行之后,民办幼儿园收费就锁定在孩子入学第一次交费的金额,随后不能再涨价。
保育教育费
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中保教费还包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托管费、校车费。
代收费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托管费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托管费”也是此次《通知》新提出来的,指的是幼儿园放学后孩子留在学校时间较长(1个小时内免费)产生的服务费用,公办幼儿园约10元一天,民办幼儿园由园方出台收费标准,家长自愿选择托管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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