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第52条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41条
幼儿教师的主要职责,其中之一是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作为幼儿园优秀管理者的您,对这两条规定一定不陌生。可是您是否也为“道理我都懂,做到却很难”深深困扰着?您是否也有过对以下问题的思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使自己的幼儿园办出特色、树立品牌?
在家长整体素质提升、需求多样化的要求下,新的家长工作思路和方法该如何开展?
又或者您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教师队伍缺乏经验,与家长沟通变成了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的难题?
处理家长问题全靠园所管理者,教师不能“灭火”,反而常常会“火上浇油”,严重影响园所正常发展?
下面为您介绍特约专家——
赵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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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副园长
中教高级教师,首都师范大学本科学历。
曾获得丰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丰台区师德先进个人,
北京市骨干教师,
全国百佳园长,
丰台区人大代表,
张雪门教育思想研究会秘书长
赵秀敏园长用自己丰富的一线管理经验,整理出多项家园共育方案和心得,对
指导教师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提高家园沟通的时效性;
指导教师整合家长资源;
针对不同类型家长开展家园工作
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受聘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课程,北师大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高级讲师,中国教育服务培训中心特聘专家。参与编写的《牵手与牵心—园长指导家长工作能力的提升》一书对指导幼儿园家园共育工作有很大帮助,受到广大幼儿园好评。
本次《智园有道-家园融合研习会》特约赵秀敏园长主讲题目——
《构建合作性的家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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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园有道-家园融合研习会》
会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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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讲师介绍:
特约讲师 | 从北大博士妈妈的育儿经看家园融合
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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